论我国城镇化规划阶段的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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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政府职能的转变,城市管理也逐渐向城市治理过渡,而城市治理的核心要素就是公众参与。而随着城市的发展,公众的各种需求也日益提高,对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已不再局限于过去的被动地位,而是主动要求参与其中,尤其是当涉及一些关键性决策时,公众的参与需求表现得尤为强烈,城镇规划正是这样一种影响广大且深远的公共决策。我国当前的城镇化模式更多体现为政府主导推进,对应的公众参与现状是“参与不足,回应短缺”,虽然较之以往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总的来说,公众参与城镇规划还是低层次的参与。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不仅有参与主体本身的局限还有制度机制的欠缺,不仅有程序上的缺失还有实体上的权利被漠视,更为重要的是社会中层组织的欠发育和农会等利益群体难以组织化,从而阻碍了公众参与的进一步发展。作为城镇化的利益相关者,同时作为人性尊严的享有者,公众参与城镇化具有天然的正当性;而借鉴西方国家的城镇化规划经验,结合当前公众参与出现的若干问题来探讨如何完善我国城镇化规划过程中的公众参与机制具有相当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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