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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弥补《保险法》和知识产权法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不足,知识产权保险制度在顺应市场需求的环境下应运而生。该制度通过事前风险防范的方式帮助知识产权权利人以及潜在的知识产权侵权人分担知识产权侵权风险,补偿其经济损失。该制度的构建是为了填补《保险法》对知识产权保险标的保护的缺失部分,分担知识产权被侵权的风险,同时,它的建立有利于保险制度的创新,有助于推进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它构建的必要性不言而喻。该制度的构建不但有保险制度的相关理论支撑,还具备了法律基础和实践基础,更是得到了相关政策支持。因此,在我国构建该制度的可行性毋庸置疑。制度构建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包括了众多方面,必须要从各个环节着手。应当确定其构建的价值目标,明确其立法的方式,并从实际出发对其基本内容进行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