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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站在国家治理的高度上把社会管理提升为社会治理,这不仅仅是适应当前社会经济文化转型的需要,有力应对日趋严峻的社会现实治理问题,也突显出国家对社会治理的高度重视。当下,我国社会治理的任务日趋繁重,传统的以政府为中心的一元式社会治理体制已不能有效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社会治理主体多元化已然成为社会治理实践的优化选择。在复杂多变的社会经济形势下,社会治理运行的主体应涵盖党委、政府、各类事业单位、群团、社会组织、人民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企业等。只有充分发挥各种形式的社会治理主体的作用,从而实现政府与各种社会主体的互补优势、互动良性,才会在体制机制创新中创造出符合当下时代要求的新社会治理新格局。 在这种形势下,本文选择省级贸促机构这一群团组织如何发挥社会治理职能这一课题作为研究对象,结合社会治理、群团组织等相关理论研究,采取文献研究、比较研究等相关研究方法,在社会治理视角下对省级贸促机构这一群团组织的职能定位进行分析,找到其作为社会治理主体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均衡点,运用社会治理的视角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建立起与其他社会治理主体之间的协同合作机制,为其能更好的发挥职能作用提出对策和建议。本文首先对社会治理、非营利组织、群团组织等相关基础概念进行了界定,进而介绍了山东省贸促会的基本情况、工作职责和取得的成绩,汇总分析了目前贸促会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定位不清的问题、品牌价值的问题、服务能力的问题、代言工商的问题,以及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主要有外部体制的原因和内部管理的原因,并通过对日本贸易振兴机构东京本部和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首尔本部的运行模式进行比较研究,总结国外省级贸促机构的先进经验,结合山东省贸促会具体实际,提出能够使其更好发挥自身职能、高效参与社会治理的一些对策和建议,包括整合资源系统化、建设枢纽型组织;梳理职能分工化、提升专业化服务;推进管理创新化、搭建特色化平台;加强组织管理化、提升综合实力。通过研究分析,明确了受我国政治、经济和文化体制的影响,省级贸促机构不能完全照搬国外模式,而是要通过吸收和借鉴先进经验,结合具体实际,开拓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才能适应社会治理的要求,从而最大效能的发挥自身优势,体现社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