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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迅速发展使得城市的经济实力逐渐加强,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一方面,城市的发展引发了酸雨、大气污染、淡水资源短缺、温室效应等严重的生态问题,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已经不能很好地支持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另一方面,城市的发展使得城市居民生活的紧张感倍增,而城市可供休闲的绿色空间又不断被蚕食,因而不能很好地满足城市居民逐渐强烈的休闲游憩的需求。城市公园作为城市中绿色空间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中最具活力的有机成分,以其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丰富城市景观、提供城市居民游憩空间和避灾场所等复合功能而日益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城市建设、管理和决策者也都加大了在城市公园建设方面的投入。在国外,城市公园很早就被视为一个单独的体系来研究了,但研究方法有所局限。而我国的城市公园的建设似乎还热衷于从单个公园角度去建设公园,而从整个城市的层面对公园景观进行系统的研究则较少被考虑。结合我国城市公园建设的现状,认为城市中的生态环境问题和游人游憩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由于公园景观不合理的布局所造成的。因此,本文在分析国内外城市公园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基础上,提出了以景观生态学理论为主导思想,以生态学、城市规划学,风景园林学等学科理论为辅助依据,符合时代特征的城市公园系统构建的基本思路。本研究以长沙市为例,从景观空间布局、景观动态发展和景观使用情况等方面具体分析了长沙市城市公园建设的现状,并用模糊综合评价法评价了长沙市城市公园系统构建的潜力,在此基础上,进行了长沙市城市公园系统构建具体对策措施和总体模式的探讨。主要研究结果如下:
(1)结合景观空间格局分析的基本原理,对长沙市区公园的空间布局进行分析。根据斑块面积、斑块数量、景观破碎度、景观多样性、景观连接度、景观分维度和景观分离度等具体指标的分析情况,长沙市公园的破碎度高,表明公园分布很不均匀,分区差异较大。优势度高则说明长沙市有占优势的大型公园,从实际来看主要集中在城市的北部和西部,中小型公园的数量极其有限。公园的分维度集中在1.0-1.5之间,说明受人为干扰较重。建议增加中小型公园的数量,使其均匀地散布于大型公园之间,并使公园的边界复杂化,增大与周围空间的作用,通过绿色廊道的建设,加强各类公园之间的联系。
(2)从长沙市城市公园1900-2003年的发展情况来看,1980年以后至今是一个综合发展的高峰时期。城市公园的数量增加了38个,占近100年长沙市城市公园增加总数量的88.37%,城市公园的面积增加了358.31hm2,占近100年长沙市城市公园增加总面积的32.83%。并且增加的城市公园类型也很丰富,出现了社区公园、带状公园和街头游园等新形式的城市公园,新形式的城市公园数量占到了同时期总增加数量的88.89%,面积也占到了同时期总增加面积的35.03%。这种发展形式对长沙市城市公园系统的构建来说是十分可喜的,在今后的公园建设中应积极地保持好这种趋势。
(3)长沙市2003年的人均公园面积为6.76m2/人,低于国家平均6.83m2/人的标准,分区差异为11.47m2/人大大超过了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规定的≤2的分区标准,芙蓉区作为长沙市的中心区,其2.03m2的人均公园面积也远低于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中心区≥4m2/人的标准。建议充分利用城市中调整用地、荒废用地和再生空间加大城市公园的面积,形成有空间层次感的系统,以解决城市用地有限与人均公园面积需要增加之间的矛盾。
(4)以系统聚类分析法为依据,对长沙市区10个主要公园的游人量进行分析,结果表明长沙市民喜欢去交通便利、生态环境好、游憩设施丰富且门票金额较低的公园游玩,说明了他们对城市公园融入生活的要求。而外来游客一般偏好于去历史文化内涵深厚且主题鲜明突出的公园,说明公园加强历史文化深度的必要性。小型公园5.53m2/人的需求面积,大中型公园7.54m2/人的需求面积和城郊风景区公园45.89m2/人的需求面积是目前长沙市居民对各种公园景观需求的最小近似理论值,可以看出长沙市民对公园景观需求的多样性。在城市公园系统的规划中,应该既加强大型城市公园的建设,又要重视城市小型公园的发展,完善城市公园系统的层级结构,更好地为游客服务。
(5)长沙市公园中的植物种类过于单一,城市公园系统中的公园绿地、绿廊绿地中所用的树种多集中于集中常规的树种,而许多有应用价值的乡土树种却没有得到很好地开发。建议加大野生乡土植物的驯化和开发,以增加城市公园中的植物资源的多样性。
(6)通过模糊综合评价法对长沙市构建城市公园系统的潜力进行评价,研究结果表明长沙市构建城市公园系统的潜力值处于较好一级中,有良好的构建条件。在今后的规划建设中,应充分地利用这些有利的条件去实现长沙市城市公园系统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