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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是人之所以为人应当具有的最基本权利,是个人参加社会活动的基础,是个人享有政治权利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石。人权一直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追捧与关注,追求人权保障也一直是各国政府与公民个人的不懈目标。但是,人权在具有普适性的同时,也具有个性。人权的个性表现在多方面,不仅表现在不同国家在不同阶段所追求的人权内容存在差异,也表现在人权在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存在差异,还表现在其他方面。本文所关注的是人权个性,研究的是人权个性在不同社会群体上的差异。具体的讲就是犯罪嫌疑人的人权是本文的研究对象。本文通过价值分析方法、历史分析方法、比较分析方法、规范分析方法研究我国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问题。首先,本文阐释了人权以及犯罪嫌疑人人权的一般理论,其次,本文用价值分析方法分析了犯罪嫌疑人人权保障的法律价值。再次,本文重点分析了我国在犯罪嫌疑人人权保障制度设计上的不足。最后,本文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犯罪嫌疑人人权保障的对策。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人权与犯罪嫌疑人人权的一般理论。在阐述人权问题普遍性的前提下,侧重阐述了人权在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个性,说明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这一特殊群体的人权的重要意义。第二部分用价值分析方法分析了犯罪嫌疑人人权保障的法律价值,保障犯罪嫌疑人这一特殊群体的人权是法律追求公平、维护社会秩序等法律价值的体现。第三部分从我国现行制度出发,侧重分析我国目前犯罪嫌疑人人权保障制度方面的不足,主要体现在沉默权、无罪推定、律师帮助权等方面。第四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主要包括改变诉讼观念、完善立法、沉默权法定化。实现这种变革的途径就是利用即将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将已经成熟的建议上升到法律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