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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谈判在美国教育领域的产生及其在美国高等教育中的普遍运用,使高校教师与行政人员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剧烈的变化。在集体谈判产生以前,教育政策由董事会及教育行政人员片面决定,教师很少有参与决策的机会;采用了集体谈判以后,教师的自觉意识开始觉醒,他们开始在学校事务中拥有话语权。自20世纪60年代至今,美国高校教师集体谈判的历史虽然不长,其过程却曲折复杂,甚至几乎中断。但现在的高校管理并不能排除集体谈判的必要性;相反,集体谈判通过扩大资格领域,限制行政权威,增强教师在享有权力和履行责任领域中的话语权,从而增强了高校管理的效力。无可否认,美国高校教师集体谈判在保护学术自由,提高高校教师的经济待遇,保障高校教师的经济和职业安全,平衡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促进高校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主要运用文献法、历史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和案例研究法在对美国高校教师集体谈判历史发展、现实状况进行分析和归纳的基础上,总结美国高校教师集体谈判的主要特点,对我国高校教师管理提出可供借鉴的参考意见。本文除导论和结语部分外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结合美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时代背景将美国高校教师集体谈判的历史进程分为三个阶段:美国高校教师集体谈判在20世纪60-70年代的兴起和发展,美国高校教师集体谈判在80年代的衰退,美国高校教师集体谈判在90年代后期的重新恢复和新发展。第二部分对美国高校教师集体谈判的现状进行分析。本研究主要选取了美国高校教师集体谈判的组织机构、原则、范围、程序、策略这五个主要方面对美国高校教师集体谈判的现状进行详细的论述。第三部分在对美国高校教师集体谈判的历史及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归纳了美国高校教师集体谈判的主要特点,并分析了形成这些特点的原因。第四部分通过前面对美国高校教师集体谈判的整体研究,以及对我国高校教师管理现状的分析,在求同存异的原则下提出对我国高校教师管理可供借鉴的参考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