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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异地高考问题的产生有着其必然性与客观性。然而,对于这一社会问题的解决,各地有着不同的应对方式,制定了不一样的异地高考政策,这背后的利益考量值得加以探究。国家利用政策文本组织和激励社会公众努力劳动以增进社会公共利益,并对公共利益作权威性的公平分配和有效协调。在我国的宪政体制下,派生了地方政策对地方利益的权威性分配关系,同时分权让利的时代背景使地方政府得以合理地维护当地利益。异地高考问题的治理是一个分权行为,然而与传统的“分权让利”模式不同,异地高考问题的解决,首先触动的是地方利益。这使得地方利益与代表全体公众利益的中央政策发生一定的冲突,同时其又与地方异地高考政策产生耦合作用,主要表现在对异地高考家长准入条件的界定上。文章利用“分权让利——地方利益——政策执行”的分析框架,探究异地高考问题中的地方利益的实质、性质、及其影响异地高考政策的机制。研究发现该背景下的地方利益的主要表现为当地考生的教育利益,作为地方利益的重要代表,地方政府通过灵活变通执行中央政策来实现地方利益。这在异地高考问题中的反映可分为两部分,一是地方借助中央给予的异地高考政策政策差别性的便利来维护地方利益;二是地方在中央原有政策框架内变通执行政策,使得各地异地高考政策无论差异如何,都一致具有合理性。同时,由于缺乏对这种合理性范畴的评判标准,要较好地解决异地高考问题,则需均衡各方利益集团的博弈力量。在异地高考进程中,地方利益集团由于有着强有力的代理人、集团本身在人数、财富和决策层中代理人比重等优势,很好地维护了自身的利益。本文通过探讨并借鉴地方利益的实现机制,认为可从以下四方面来实现随迁子女利益的诉求:其一,中央制定明确的异地高考准入标准;其二,预留异地高考专项招生指标;其三,完善异地高考中随迁子女群体的利益诉求机制,培育发展与之相关的非政府组织,完善新闻媒体的利益诉求表达功能;其四,加强并完善对异地高考政策执行的评估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