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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果蔬产业具有重要的地位。由于果蔬产品的鲜活易腐性、高度的资产专用性以及劳动和技术的密集性,客观上决定了果蔬产业经营的组织性和集中性。但是目前我国果蔬产业的产业化程度较低,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不高,直接影响了我国果蔬产业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进而影响了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水平的提高。因此,研究果蔬产业组织,提高果蔬产业化的程度,意义重大。
本文利用新制度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等理论,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案例调查,对果蔬产业组织及其转型趋势以及果蔬产业组织模式进行了理论和实证的分析,其结论和讨论的问题对果蔬产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本文把果蔬产业组织划分为:企业、市场、政府和中间性组织。企业主要指龙头企业;市场包括集贸市场、零售市场;政府指各级农业主管部门;中间性组织包括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社和专业协会)、行业协会、批发市场。并对这些产业组织分别进行了分析,这些果蔬产业组织在果蔬产业化过程中各自在不同的条件下存在并发挥作用。但是,效率最高的组织形式是中间性组织,即合作社、专业协会、行业协会、批发市场,其次是市场、企业、政府。其衡量标准是交易费用,即制度运行成本。因此,规范合作社的发展,扶持各级专业协会,发展行业协会,培育批发市场,使中间性组织成为果蔬产业化过程中的主导组织;市场组织应该尽可能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提高效率;要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尽可能减少组织内部的管理成本,提高效率;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转变职能,为各种果蔬产业组织的发展提供制度保证。
在果蔬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各种不同的产业组织以不同的方式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不同的果蔬产业化经营模式。本文把果蔬产业化经营模式,即果蔬产业组织模式分为龙头企业带动型、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型、行业协会带动型、专业市场带动型和超市带动型几大类,并分别对它们进行了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从契约的角度把果蔬产业组织模式分为商品契约和要素契约两大类。在果蔬产业化发展过程中,没有哪一种模式是最优的,任何一种模式的存在都是有条件的。如果能够保证企业与大户或合作经济组织签约,或者创新契约内容,商品契约是可以稳定的,而稳定的商品契约是优于要素契约的。如果能够保证农户的基本权益,果蔬产品的特性决定了要素契约是必要的和有效的。
在果蔬产业发展过程中,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果蔬产业组织出现了许多转型趋势,本文分析了果蔬产业组织转型的企业化趋势、现代物流趋势、联合趋势、规范化趋势、民间化趋势、自律化趋势等等,这些趋势的出现能够进一步完善果蔬产业组织,对果蔬产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