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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人学的维度对和谐文化进行哲学意义上的考察。
实践是文化赖以发生和发展的基础。文化是“人化”与“化人”的有机统一。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而劳动恰恰是实现“实在的自由”的一种活动。文化由人类实践活动所规定,是人的本质力量在实践活动中,在对象化和非对象化的矛盾运动中得以形成、存在、积累、传递、发展和发挥的活动过程及其成果,是体现在人类创造的物质、制度和精神产品中,以价值体系为核心的一整套规范的结构和功能的统一;它中介着人和外部世界的关系,也媒介着同代人之间的社会联系和不同时代人们之间的历史联系。实现作为主体的人的扩大再生产,是文化的根本动力;人本身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文化的最高价值。文化价值,就实现于人作为历史主体的自我更新中,并体现为永无止境的发展过程。
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三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一个社会的文化系统。文化中的真理、理性因素,是人类将客观对象固有的属性和规律转化为满足自身需要的手段,目的是实现自己的价值目标或意义。只有科学地把握自然必然性和历史必然性的联系与区别,科学地把握历史规律,才能从根本上揭示文化中的真理、理性因素和价值因素的关系,才能克服“科学文化”和“人文文化”、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的对立,实现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统一,综合创造新的文化。这是理解和谐文化的重要方法论基础。
人类的文化系统中蕴含着三种基本的关系,即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自身的关系,三种关系内部及其之间的关系,是极其复杂的辩证关系。在任何文化体系中,三种关系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互为媒介、互为前提、相互渗透、相互影响和促进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以人与社会的关系为媒介的,而这两者又是以人与自身的关系为媒介的。三种关系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人类的文化系统。而其中文化的真正意蕴,是必须历史地加以考察才能合理地揭示出来。
马克思曾从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相统一的角度,提出了著名的“社会三形态”理论。从马克思主义人学维度考察,和谐文化,就是克服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关系方面的对立冲突而达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和谐统一的一种文化样式。作为一种新的文化范式,和谐文化不仅是当代中国文化发展的必然选择,而且必将对全球化的发展,贡献出一种文化进步的新路径。
冲突与和谐是文化发展、传播过程中必然发生的两种现象。文化冲突与文化融合作为一对矛盾的两个方面,共存于文化联系的过程之中,构成文化联系的核心内容。本文从古今文化冲突、中西文化冲突和当代中国的文化冲突等时空角度揭示当代中国的文化矛盾与和谐文化的发展趋向。新的文化系统不是凭空创造出来的,吸收和改造古今中外一切民族思想和文化中一切有价值的东西,是创建新文化的前提和基础。这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异常艰苦的重大工程,是创建和谐文化不可或缺的一步。
和谐文化的提出,既是一种文化意识的觉醒,也是一种文化战略的确立。相对于人们所处的现实社会生活而言,和谐文化应该是立足于现实的社会存在的文化。相对于人类文化的未来发展而言,和谐文化应该是代表人类社会未来发展方向和趋势的文化。在广泛、激烈而且深刻的文化冲突背景下建设先进文化,必须保持一种与时俱进的开放态度,保持与世界文化发展进程的同步性。
以人为本是和谐文化创新的出发点。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和谐文化创新的根本。对传统文化的承继是和谐文化创新的重要内容。文化体制机制创新是和谐文化创新的现实途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必须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和谐文化建设,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