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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财权和事权的不匹配是地方政府着眼于寻求各种融资方式,并推进各种融资平台的发展以缓解地方政府资金困境的主要原因之一。目前在国家实行分税制且地方政府无法更改体制的前提下,为解决地方政府财权和事权不相匹配状况,以及缓解由此带来政府支出庞大、建设资金缺口扩大,财政赤字加大等问题,地方政府不得不通过发展各种融资方式和融资平台来摆脱困境。在融资发展中,为规避法律和政策限定,地方政府的各种融资方式和投融资平台也相应产生了一些负面作用,给经济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危害。例如,在现实社会中,“高房价”、“地王”、“改制企业资产流失”等问题的根源之一就是地方政府在融资方式选择和侧重上的失误以及在融资平台运营和监管上的疏忽。
本文着重研究地方政府进行城市建设采用的三种主要融资方式——土地融资、投融资平台融资、债券融资。通过研究地方政府市政建设的这三种主要融资方式,分析它们产生的历史背景、形成原因、各自的优势和劣势、变革方向、对城市建设和地区经济的影响等方面,以了解这三种融资方式的发展趋势。通过分析我国地方政府融资三种主要方式的利弊和分析现实中国社会中的一些问题,然后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我国地方政府融资方式的对策建议和引入一些解决融资问题的设想和方案,进而得出本文的结论:地方政府应逐步减少土地融资依赖和对投融资平台融资方式的依赖,保留能保障收益的收费项目,逐步增加债券融资所占比例,才能有效解决地方政府城市建设发展所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获得长期持续地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