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大众传媒是公器,随着大众传播事业的发达,大众传媒对社会的影响愈来愈显著。社会发展要求大众传媒的传播行为与社会经济、文化整体水平相适应。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许多社会问题具有特殊性。大众传播媒介作为影响社会大众的重要工具之一,在这一历史阶段应发挥特有的社会作用,肩负重要的社会责任,以促进社会的顺利转型。 民众对媒介赋予了权威与公信力,即文化信仰。但是,事实是一些传媒漠视甚至扭曲社会良知。改革开放以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受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某些消极因素的影响和渗透,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由于市场经济利益趋动的作用,其自身及从业人员队伍思想,难以避免地会受到各种侵蚀和影响,有些媒体为了某些经济目的甚至不惜采取各种手段,对民众产生误导,从而导致媒体及其从业人员行为的失范,导致媒体宣传上的偏颇,在格调上出现了严重低俗化的倾向,构建出一个不真实的现实环境,甚至是歪曲现实的,使媒介失去了的原本社会功能与职责。尤其是关于社会新闻的报道,低俗化倾向更是严重,忽视社会责任,从而产生媒体造假、媒体失语、媒体暴力、媒体侵权等有悖社会良知的现象和行为,严重影响了传媒的公信力。 当前传媒领域的现实却使媒介失去了的原本社会功能与职责。基于大众传播的这样一种威力,如何使得大众传播建构的环境与现实社会的环境相一致便显得尤为重要。不仅仅关系到大众传播的自身存在,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发展与稳定。大众传播作为社会的公器,不能仅仅着眼于经济利益,更应该承担起关怀社会的责任。为现代社会塑造一个逼真于现实的拟态环境。这需要媒体与其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能力。 媒介所建构的社会事实,应该是客观现实和拟态事实的统一,应和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相适应,突出层次性,多元化,充分发挥媒体对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随着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人类必将实现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再向信息化社会的过渡。“信息社会同时也是信息传播活动遍布全社会,高度管理化、操纵化的社会。”因此,媒介所建构的社会事实对社会和文化传播的作用将愈来愈显著。同时,随着大众传播技术的不断发展,媒介建构社会事实将迎来新的挑战:现有的大众传播媒介将面临新的分化组合,传播者和受众的关系也将发生变化,受众的主动性和参与性将逐渐增强。但是,不论如何发展,作为社会子系统的大众传播媒介理应受到社会的引导和制约,媒介所建构的社会事实,应担负必有的社会责任,以促进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为确保社会顺利转型,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自身应有的贡献。 鉴于大众传媒公信力问题对媒体良性发展和竞争的影响以及对于传播学理论研究的意义,提升媒体公信力已经成为业界和学界共同关注的重要话题。如果用发展的、联系的眼光看待它,媒介公信力的提升是一个系统性的问题,涉及了传播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信源、传播者、传播媒介、传播内容、受众和反馈等,其中每一环节都是提升媒体公信力所不可忽视的,更应该强调的是,现阶段提升中国大众传媒的公信力,还必须牢记将社会责任作为基本的立足点和着眼点,力争使媒介所建构的社会事实,达到客观现实和拟态事实的统一。 首先,应保障公众知情权,切实提高媒体可信度,让建构的事实及时、全面、客观、准确地向社会传播。“公信力”相对应的英语词汇为"credibility",原意即“可信度”,其包含了来源可信度、媒介可信度和内容可信度等方面。但无论是对可信度的哪种判定,都离不开受众对媒体发布信息的需求和评价。大众传媒的首要任务就是监测环境,即要及时、全面、客观、准确地向社会及公众通报新近发生的事情和变化趋势。这就要求媒介能尊重和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肩负起“社会守望者”的职责,将国内外大事、国家方针政策、社会热点焦点、重大突发事件,甚至是“负面”消息,让社会大众及时、客观、充分地知情,并保障信息传递过程的透明和通畅。因为,信息的公开和内容的真实可靠是传媒安身立命的基础,公众一旦发现传媒对信息数量有所隐瞒或信息来源不可靠、内容不真实,就会对传媒的可信度产生怀疑。从这个意义上讲,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不仅是传媒专业素质的起码要求,更是传媒公信力形成的基础,它不但促成了社会公众民主权力的实现,更反映了一个媒体的社会责任感和良知。 其次,应确保所建构的社会事实能协调各种关系,确保社会稳定,协调社会关系也是大众传媒的重要职责之一,其主要任务在于说明和阐释信息的意义,提供权威的意见和规范事例的支持。当代社会中公众对周围环境的了解和认知主要依赖于传媒渠道,而传媒的责任就在于使社会上处于各种关系之中的人们达成共鸣,获得归属感,找到对话的平台和互动的基础,使之实现与周围各种社会关系的沟通。在今天的中国,这种协调更应倾向于相对弱势的群体。伴随多元化分配制度的改革,贫富分化愈加悬殊所带来的社会问题也在凸现,如农民失地和城市人口下岗问题,社会保障机制不完善给部分人造成的医疗、住房问题,等等。这些社会问题在损害了社会公平与信任的同时,直接威胁到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而面对这些话题时大众传媒的报道内容、态度和导向也直接影响了公众对其公信力的判定。因此,无论在报道信息的数量上还是内容上,给予“弱势群体”更多的关注、充分重视他们精神和心理上的需求,是媒体对促进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应尽的责任,也是其树立良好权威性和公信力的有效途径。 再次,所建构的社会事实应传承优秀文化,提升公众品味。大众传媒对于文化的传承是最具有普及性的,传媒提供的所有信息都在潜移默化地传达着所在社会的主流文化,延续着学校和家庭对人的教育。从这种意义上讲,传媒担负着构建文化形态、塑造文化价值观的社会重任。因此,要立足于这一社会职责,传媒机构及其从业者应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恪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抵制有偿报道和虚假报道的侵蚀,为有责任的传播做好把关人。媒体的群众性并不等于从众性,面对文化的多元化创新发展和媒体选择的日趋多样性,传媒还应加强审美意识和人文关怀,摒弃低俗文化的干扰,对社会公众进行有益的引导而不是一味迎合,坚守自身的文化品位和媒体品格,使传播符合美的规律,情趣高尚、富于启迪性和震撼力,从而对受众形成值得信赖的深远影响。 总之,传媒应准确建构社会事实,不断克服自身的弊端,树立良好的媒介形象,不断调适自身的传播行为和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促进社会的健康发展,进而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