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运用问卷调查、实地考察法等方法对湘潭市市区内23所中小学体育场地数量、各类体育器材配备和《达标》情况以及湘潭市3所本科院校体育场馆的基本情况和高校对体育场馆资源对外开放的态度、开放类型、开放程度、开放时间以及影响开放的主要因素等做了详细的调查和研究,指出湘潭市高校体育场馆资源闲暇时间闲置,中小学生场地设施不能满足学生的体育锻炼需求,新的供需矛盾已经形成。同时,在湘潭市建设全民健身示范城市的契机下,基于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相关理论,构建出了湘潭市高校体育场馆资源向湘潭市中小学开放的模式,对这一模式的流程、运行机制以及构建的意义等进行了分析研究,以期为湘潭市中小学体育锻炼需求得不到满足提出解决的路径,同时为政府建设全民健身示范城市提供借鉴与参考。本文通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第一,从湘潭市体育场馆的基本情况和开放情况来看,湘潭市3所高校体育场馆的规模和档次都比较高,但开放的程度较低,寒暑假等长假期间基本处于闲置状态,特别是室内体育场馆的开放程度较低,开放的方式也均采用有偿与无偿相结合的方式。从2001年中小学实施裁撤并校、2004年教育部颁发《教育部关于保证中小学体育课课时的通知》以及经济的快速发展,湘潭市中小学体育锻炼场地被不断压缩,以及不能满足中小学生的锻炼需求。这与湘潭市高校体育场馆资源闲置形成鲜明对比矛盾形成。第二,影响高校体育场馆资源对外开放的主要原因有:(1)与教学的冲突问题;(2)资金缺乏问题;(3)管理问题;(4)安全问题。第三,政府购买情况下湘潭市3所本科院校体育主管和体育教师以及高校学生对向中小学生开放体育场馆的支持率明显增加。第四,高校体育场馆对中小学生的政府购买开放模式的相关主体:湘潭市政府部门(购买、安排者)、湘潭市3所高校(生产、管理者)、湘潭市中小学(需求、消费者)三个主体构成。第五,建立高校体育场馆对中小学生的政府购买开放模式的购买程序:(1)通过调研,确定湘潭市需求主体(中小学生)的数量和湘潭市3所本科院校体育场馆数量,从而确定购买的内容;(2)根据体育场馆运营成本,并参考市场价格,制定购买价格;(3)政府与高校签订合同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4)政府根据中小学生居住位置划分范围,并为中小学生购买锻炼的意外保险;(5)在体育场馆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政府全程参与监督,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服务的顺利进行;(6)政府对高校体育场馆提供的服务的效益与质量进行评估,按锻炼效果来支付体育场地费用和管理费用。第六,高校体育场馆对中小学生开放模式中政府需要购买的内容和支付方式:购买的内容:管理费用;物耗维修费用;保险费用;场馆租凭费。购买支付方式:可以分为前期一次性支付、按实施进程支付和评估后全额支付,根据体育场馆服务项目的不同和要求不同,采取合适的支付方式。第七,监督评估:(1)监督方式:(1)政府直接监督;(2)聘用第三方机构监管;(3)家长和中小学生监督。(2)评估方式:(1)建立体育场馆公共服务标准,(2)建立效率评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