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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之间人至灵贵,孔子对人的最高期许是“成人”,也就是克尽“人道”的人——基本上能满足自我的生理需求,继而透过行为、事业的表现追寻更高的“自我”,终极达到灵性上的圆满,完成生命实践。可是考察吾国的国民性,大多数的人都未活成“具有主体意义”的人。研究者发现,以顺从为主的“子道”扭曲了“人道”,以致中国普遍性的“人道”至今未发育完全。也正是因为缺乏超越意义的自觉,所以当社会伦理不再能保障“孝道”的今日,为人父母者于是偏于另一极的“顺从”,本论文针对“为子”“为父母”轮番艰难的现象,探究“人道”所以。孝,在吾国是历经长期发展,具历史及文化复杂性的概念,早初氏族社会,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顶多为求生存而尊敬生产知识经验丰富的长者,殷商时期祭祀活动固然频繁,多属对鬼神畏惧讨好的性质,不同于后世的“慎终追远”;周代形成维护宗族团结和父系权威的孝悌伦理;至孔子重塑孝道,将孝提升至人性论的高度—“仁孝”,标示儒家伦理道德情感,实具有双向性特点。汉朝将孝道与政治结合,孝观念被泛化、神圣化和教条化,《孝经》之出,俨然将孝视为治国施政的手段。孝治派政治学的孝道,违离“仁孝”本意,已非伦理学之孝。汉至清末,中国的政治基本上定型于中央集权,绝对权威模式下所形成的孝道,趋向家父长式且男性中心。“从父”与“从义”的矛盾,造成人们思想和感情不同程度的桎梏。并且演伸出许多变态伦理。五四之后学界普遍推论“国人长期屈于礼教以致丧失独立自我”,根据研究者观察:“礼教吃人”应该不是唯一归因,儒家的核心伦理“仁孝”未被彻底了解与实践,才是关键。就儒家基本精神而言,“人道”意义的孝和“治道”意义的孝是极其不同的,于人生意义的实现也不同。研究结论:(一)不合人道的孝道,就不是孔子所称道的孝道。(二)固然“孝道”值得重视,但它不是僵固的框架。即使是亲如父子,亦不能只依仗本能或身份行事。(三)今日若欲恢复“仁孝”,不宜再以《孝经》为崇,必须回归《论语》,并补足其中对自我意识之忽略。以发展出适合今日的新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