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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民、农村”——“三农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症结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难点和重点都在“三农”。“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改革发展,必须着力在农村改革发展上取得新突破;面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必须继续创新农村体制机制。要按照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突出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积极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努力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切实解决农村民生问题,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我国地方政府在“三农”问题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农民收入的增加都需要地方政府的引导。因此,本文旨在分析研究地方政府在“三农”问题中的功能。通过描述“三农”问题的现状,分析我国地方政府扶持“三农”功能以及现状,讨论扶持“三农”功能所存在的问题,最终借鉴国外有益经验,提出了完善我国地方政府扶持“三农”功能的对策。 本文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绪论。阐述本文选题的研究背景及其意义、国内外相关研究等。 第一章,我国“三农”问题现状。分析了我国“三农”问题存在农业发展滞后、农民弱势、农村建设亟待完善的困境,以及从经济发展、深化改革、扩大内需、提高国际竞争力等四个方面论述了“三农”问题的紧迫性。 第二章,我国地方政府扶持“三农”功能分析。首先分析了我国地方政府在“三农”问题中所具有的执行中央三农政策、缓解城乡发展矛盾、深化农村改革、建设农村公共事业等功能。其次,以福建、上海、江苏三地在农业基础设施、农业补贴、粮食价格政策、土地流转、耕地保护、发展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等方面扶持“三农”的措施,阐述了我国地方政府的“三农”实践。最后,分析了我国地方政府在扶持“三农”中存在行政效能低下、农村土地流转管理体系尚未健全、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措施不到位、财政支农效果较差等问题。 第三章,完善我国地方政府扶持“三农”的对策。通过借鉴韩国、日本两国政府扶持“三农”的措施,提出了从完善地方政府自身建设、健全土地流转机制、积极进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大力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加强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构建农村金融体系等七个方面健全我国地方政府扶持“三农”功能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