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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多年以来,中国在扶贫领域取得了巨大成就,但部分农村地区依然存在贫困现象。要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就必须依赖产业扶贫,发挥当地特色产业经济,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合作治理作为一种新兴的扶贫模式,改变了从过去传统的政府主导救济式扶贫到现在的多方合作扶贫模式,它主要通过政府与其他治理主体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合作共同进行治理而实现。本文以地方政府产业扶贫的合作治理为主要视角和背景条件,以湘西保靖县黄金茶产业扶贫的合作治理为例进行研究,首先分析了地方政府产业扶贫合作治理的必要性:政府扶贫目标紧迫、政府扶贫能力不足、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不强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偏弱。其次分析了地方政府产业扶贫合作治理存在着产业扶贫合作普遍化、产业扶贫合作方式多样化、产业扶贫合作机制初步形成和产业扶贫合作成效显著等现状。然后分析了地方政府产业扶贫合作治理面临的诸如政府顶层设计有待完善、贫困地区合作基础较差、产业发展内生动力不足和合作组织的信任与激励不足等困境,针对这些困境,依照相关理论和实际情况来分析其原因是合作运行机制不完善、地方政府行政主导权过强、企业参与性不足、科技扶贫的精准度不高、贫困户主动性不足等。并依据相关原则提出健全合作治理运行机制、强化政府主导作用、提升企业参与能力、发挥科研机构科技支撑作用、提高贫困户主动脱贫能力等措施,旨在为地方政府产业扶贫合作治理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