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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跨国企业迅速遍及全世界,其社会责任问题也逐渐成为一个全球性普遍关注的焦点。在东道国,跨国企业凭借其雄厚的经济优势,不断垄断和抢占人力、资本、物资等社会资源,对东道国的社会、文化、科技等诸方面产生很多负面影响。跨国企业要想在他国长久可持续地发展下去,就需在东道国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把承担社会责任作为企业未来发展的可靠保障,同时还要满足东道国对跨国企业社会责任所特有的期望和要求。 正处于全面发展过程中的我国,环境恶化和资源匮乏等社会发展不协调因素已经成为当下国内市场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如何使企业在这些因素中承担其应有的社会责任已成为国家政府和民众普遍关注的话题。在2006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明确的指出:“既要继续健全企业激励机制,也要注重强化企业外部约束,引导企业树立现代经营理念,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近些年来,跨国企业凭借其流动性、巨大的权利以及无世界政府管辖的特点,使国内跨国企业的伦理问题极其严重、不承担或者是很少承担社会责任的状况是屡有发生,这与其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是极其不相符的。 无论是从跨国企业本身的发展需要,还是从中国国内经济发展而言,对跨国企业在华社会责任的问题研究都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不断完善在华跨国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机制,也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科学发展观的终极目标。 本文在界定相关概念之后分四章对在华跨国企业社会责任问题进行了研究。 第一章,在查阅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归纳了有关跨国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产生的历史背景、理论基础以及基本内涵,从附属原则和社会契约原则出发,来审视企业社会责任这个概念,表明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要求明显地超出了法律规定范围的概念,它已经涉及到经济、道德、文化等诸多方面。 第二章,系统分析了跨国企业在华所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即:在信息技术方面,应该加大对华信息技术知识的传授,帮助当地建设与信息、科教等相关的基础设施;在环境质量改善方面,在华跨国企业应该在技术和财力方面予以最大的支持;在国内市场经济和社会稳定方面,在华企业较国内企业担负着更多的重任;在国内人力资源管理上,在华企业应该在就业、安全、薪资和待遇等问题上负有更多的责任;在国内市场经济和社会稳定方面,在华企业较国内企业担负着更多的重任。这一章在总结第一章理论成果的基础上,确立在华跨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在华跨国企业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确立其社会责任标准:树立“爱民”形象,承担保护员工和确保员工待遇的责任,树立诚信文本为标准,要以维护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为己任,要承担起公益事业和社会福利的建设工作;最后论述建立在华跨国企业社会责任战略目标等内容。同时系统分析了在华跨国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为后两章的撰写提供了可行性分析。 第三章,分析了在华跨国企业社会责任本土化的问题,主要是介绍了在华跨国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五种责任角色:经济责任角色、法律道德责任角色、社会责任角色、环境责任角色、员工权益保护责任角色。并在本章引用了在华跨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本土调查和评价,分析了跨国企业在华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情况,并提出跨国企业在华履行社会责任有所弱化的倾向,这种现象主要表现为:产品质量问题、劳工待遇偏低、在华行贿、环境的破坏、虚假及歧视性的广告、滥用市场地位嫁接市场风险。在此基础上,运用政治学的研究方法分析了造成在华跨国企业社会责任弱化的内外部原因。 第四章从跨国企业内外部力量的建设这个角度提出了促进在华跨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对策。在外部力量建设中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社会责任法制化是跨国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前提、政府积极引导是跨国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外部关键、非政府组织的舆论监督体系是跨国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催化剂;内部力量建设包括:树立正确的社会责任观念是在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模式构建的基础、加强企业的自律行为是跨国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根本、内部建立审核和监督机制是在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模式构建的保障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