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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证券市场独立审计发展中存在诸如业务能力差、职业道德素质低下等问题,故需要进行规范以使其更好地服务于证券市场,但基于什么理论原因呢?文章从重新认识独立审计本质入手,结合对现代企业产权及性质的深入分析,在对传统理论批判的基础上提出交易费用论,并对传统理论不能解答的问题予以解答。由于企业信息使用者与信息提供者都是理性的经济人,他们之间的博弈结果决定了独立审计定位于证券市场具有必然性。又因为注册会计师是理性经济人等原因,他与证券市场广大信息使用者权益的代表——证券市场监管层之间也存在博弈关系,博弈结果证明了证券市场独立审计规范化的必要性,监管层在规范中既要保证适当规范频率,又要加大惩罚力度,还要注重规范效率的提高。 要实现规范化目的,就必须借助于一套能有效抑制注册会计师盲目自利行为至上的自然本能的良好制度,该制度是在行为约束、纠错程序及伦理道德规范三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基础上所建立的规范体系。以注册会计师本身素质和行为质量作为着眼点,证券市场独立审计规范体系可以分为:主体胜任规范和执业行为规范,前者包括资格胜任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及后续教育规范,其中独立性规范是焦点也是理解与操作上的双重难点,文章给予深入剖析;后者包括执业技术规范和质量控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