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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经济迅速发展的时代,企业面对激烈的竞争,都在寻求自己的出路,为了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怎样解决环境和人的和谐相处是我们必须面临的问题。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已经对此问题采取了一定的减排措施,并在国内陆续的建立了碳交易所。交易所的建立使企业在对温室气体排放权进行买卖的同时,也使企业必须购买超额排放气体的碳排放权。这就促使企业不得不减少排放温室气体,或者就是寻求新的生产运行模式来进行减排。但是,根据所获得的资料来看,国内的碳交易还不是很成熟,相关的碳交易平台也建立的不完善。究其原因应该有多种,但毫无疑问的不能排除碳会计的影响。由于碳会计的特殊性,到目前为止,国内外还没有出台一套完善的碳会计核算体系,致使一些有碳交易的企业没有一个可以参考的标准。为了促进碳交易在国内的发展,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碳会计体系具有重大意义。本文通过对国内外碳交易市场的现状进行分析,可知国际碳市场交易模式以配额交易和项目交易为主;国内企业主要以CDM项目模式进入国际碳市场,国内碳交易试点主要以配额交易为主。基于这两种模式对碳会计的核算体系进行研究,首先分析了碳交易的一级市场,主要包括初始碳排放权的取得、使用和销售过程。其中取得方式有三种:项目取得和配额交易中的有偿和无偿取得,项目取得和有偿取得使用历史成本为入账价值,无偿取得时本文设计了影子价格模型来确定碳排放权的入账价值,并将这三种方式初始取得的碳排放权归为“碳排放资产”会计科目。使用过程就是碳排放资产的减少过程,这部分资产会使企业在以后避免一定的碳惩罚,本文以减少“碳预计负债”科目来表示;销售过程就是指企业将剩余的碳排放资产进行销售,以此来增加企业的“碳业务收入”,进而增加企业的利润;当企业使用和销售碳排放资产之后,若还有剩余,企业可以将剩余部分拿到碳交易市场进行投资,这就是二级市场的研究。将这部分进行投资的“碳排放资产”转换为“投资性碳排放权”科目,对其后续计量模式的研究分为历史成本法和公允价值法,历史成本法需要计提减值准备,提出“投资性碳排放权减值准备”科目,公允价值法为了避免企业虚增利润,将价值的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类科目“碳综合收益”科目中;处置过程增加企业的“碳投资收益”。最后部分论文在碳信息披露方面进行了探讨,主要包括当前的披露现状,尝试着提出一些碳披露制度化的相关问题,以及在传统会计报表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进行了一定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