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城市垃圾是城市居民生活、商业活动、市政建设与维护、机关办公等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医疗垃圾、电子垃圾等几个组成部分。它不仅给城市居民身心健康带来巨大危害,而且有碍观瞻,成为建设“生态型城市”的巨大障碍。目前,我国对于城市垃圾的处理技术主要有卫生填埋、焚烧、高温堆肥等,而对于城市垃圾的管理却存在着政企不分、多头管理等问题,严重影响城市垃圾的处理。本文从分析城市垃圾的成因及危害入手,针对目前我国城市垃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引入市场化机制,从宏观管理体制上改变单一的公有公营运行模式,积极推广BOT、准BOT、TOT等公有私营模式的解决方式;对于目前城市垃圾管理法律体系不健全的局面,从处理城市垃圾的技术角度出发,并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处理城市垃圾的先进经验,提出利于实现城市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立法建议。考虑到我国实际情况,这些建议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填补了某些技术和立法方面的空白。在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提高公众守法意识上提出了倡导绿色教育、完善听证制度、建立有奖监督机制、会议和调查问卷制度。 本文的立法建议和一些关于垃圾收费、垃圾分类的具体设计如果能够被应用到实践中,将有助于解决城市垃圾源头控制不力,处理过程中大量可用资源流失,尾处理工作与环境不相容而给环境造成巨大压力的现实问题,同时,会带动相关设备产业的发展,更在某种程度上完善了我国有关城市垃圾管理法治环境,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和理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