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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是经济发展和百姓致富的永恒动力。改革开放后,农民的创业热情得到有效激发,家庭承包经营迸发活力,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极大地改变了农村发展和我国整体经济状况。近年来,农民创业再度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这既有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农民工大量返乡的背景,也有上世纪末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背景,还有全民创业的背景。把农民作为创业的特定主体展开系统研究,对于促进农民成功创业,改善农村民生,发挥农民在新时期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结合创建首批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南京市进一步采取了“农民创业主体培育”等一些新的政策措施,越来越多的农民通过创业走上了致富之路。但是与浙江、苏锡常等先进地区比,仍然存在创业人数少、创业规模小、创业水平低等问题,在农民收入结构中,投资性、财产性收入比重明显偏低。这也是南京市农民收入与城市居民收入差距、与先进地区农民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的重要原因。农民收入偏低的严峻现实,迫切需要各级政府加大扶持农民创业力度,打开农民增收的新突破口。概况起来讲,南京市新型农民具有身份的多重性、结构的层次性以及意识的非农性的典型特征,了解新型农民的典型特征是对新型农民创业主体的培育路径进行分析和研究的基础和前提。本研究的从理论上分析了农民创业的影响因素和一般规律,在对南京农民创业主体培育工程试点进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针对南京市农民创业主体在创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新型农民创业主体的培育路径进行了探讨。笔者从农民创业的界定着手,概括了农民创业的主要观点;着重分析了农民作为创业主体的优劣势和新型农民与传统农民的差异性,研究总结了南京市农民创业主体培育的现状与特点,分析了其具体做法和取得的主要成效,并指出了所存在的不足之处。结合南京市郊县农民创业主体培育试点的实证材料,总结了新型农民创业体系培育的路径,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新型农民创业主体培育的路径,指出扶持农民创业的政策应围绕特色产业抓创业,围绕初始创业抓扶持,突出“主体、实体、载体和联合体”等四体,着力提高创业主体的经营管理能力,增强创业实体的创新发展能力,完善创业载体和联合体的综合服务能力;通过推进农民创业辅导、完善创业金融支持体系、落实创业补贴、推进创业公共服务、推广创业示范等五大政策培育新型农民创业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