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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和责任性犹如一枚硬币的两面,独立性的安排使中央银行不受外界的控制和影响并根据自己的判断行事,而责任性的目的在于确保独立的中央银行要为自身所做出的决策负责并向公众解释决策的正当性。在过去的十年中,各国纷纷修改相关法律以加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这是由于人们认识到:一个相对独立的中央银行是控制通货膨胀和实现物价稳定的必要条件。保持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就是要使中央银行在实施货币政策的过程中免于政治因素的干扰,特别是防止由于选举的压力,政府不顾长远利益而只考虑眼前利益,从而对中央银行施加影响实施通胀政策。二十世纪末成立的欧洲中央银行代表欧元区国家实施单一货币政策,它在组织机构、人事、财政等各方面被赋予了前所未有的独立性,其目的就是为了实现物价稳定这个惟一目标。尽管学术界大都支持欧洲中央银行的这种高度独立地位,但也有人担心这种安排缺乏民主责任性,的确,研究表明,欧洲中央银行的责任性是比较低的,主要表现在:《马约》仅仅提到了保持物价稳定,但缺乏对欧洲中央银行是否实现物价稳定这一目标进行有效衡量的标准;目前阶段欧洲议会还不能作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议会对货币政策负最终责任;另外,责任性的一个重要内容,即欧洲中央银行的透明度尚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目前有关欧洲中央银行研究的文献大多集中在其独立性一面,对责任性的讨论较少。本文通过对中央银行独立性理论的分析,肯定了欧洲中央银行保持高度独立的必要性,也详细分析了欧洲中央银行责任性缺乏的原因,本文指出,独立性和责任性之间的负相关关系即便存在,也并不显著,这意味着同时保持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和责任性是完全可能的。 本文共分5个部分,在第一章绪论之后,第二章介绍了独立性理论基础,指出了货币政策交由一个不受大选左右的独立的中央银行的必要性;第三章对欧洲中央银行的法律框架进行研究,探讨了欧洲中央银行独立性的表现形式;第四章讨论了责任性的几种表现,探讨了责任性和独立性的关系,在分析欧洲央行为什么缺乏责任性的基础上对如何提高欧洲中央银行的责任性提出了建议;在最后的结论部分对如何加强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和责任性提出了浅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