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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商务往来中,怎样突破汉英两种语言与文化的障碍进行有效的商务谈判、既维护本方公司的利益又保持恰当得体的谈判态度,最终达成商务合作的双赢效果,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合理有效的在商务谈判的过程中运用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能够避免由于缺乏足够的背景知识、不了解文化差异以及谈判策略调整所导致的不礼貌行为。因此,将语用学的理论运用于商务英语谈判中进行分析和研究有极大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在商务英语谈判的研究上,各方学者在之前的研究中主要从商务谈判的语言特点、谈判信息的有效传递、模糊语言的运用及其效果等方面研究。但是,本文的研究将合作原则与礼貌原则共同应用于对商务谈判中的礼貌现象的分析中,以使人们了解商务谈判的语言特点,更好地指导商务谈判,促进商务合作与沟通。 本文主要分析了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在商务英语谈判中的应用实现的礼貌现象,主要理论依据为:Grice的合作原则, Leech的礼貌原则,Grice的会话含义理论。本文的目的在于探索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的各次则在商务谈判中的使用和违反,及其违反的具体原则和方法,从而帮助商务谈判人员对商务英语谈判有更深的认识,更加明白如何用理论来指导商务谈判,使商务谈判进行的更加顺利,高效。 作者研究发现,合作原则虽然是商务谈判的基本准则,需要严格遵守,但是更多情况下会被频繁的违反,以产生会话含义现象,维护双方的面子,促进商务谈判的进行。其中,合作原则各次则中,商务谈判主要违反的是量准则和方式准则。量准则的违反主要通过给出缓冲语和举例子来实现;质准则的违反主要通过推导出谈判双方的共同知识来进行。关系准则的违反使用的是夸张和举例子的方式。而方式准则最频繁的违反方式是使用模糊语,委婉语和不确定性词汇。这些方式虽然违反了合作准则,但是却更加礼貌,能避免商务谈判中的直接冲突,从而有效的促进商务谈判的进行。 同时,商务谈判中还会遵守礼貌原则来产生礼貌现象。在礼貌原则的六大次则中,谈判双方主要遵守的是一致准则和同情准则。 本文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在商务英语谈判中口头语言的使用上,分析的文本只有三个,数据上具有局限性。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结论和建议还不够成熟。但是作者依然希望,本文能够促进商务谈判的进程,从而推动中国和其它国家之间的商务沟通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