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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现代化、城市化不断加快,各行各业对土地的需求与日俱增。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及我国用地指标计划控制导致了供需矛盾十分尖锐,耕地减少日益迅速。而政府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时常发生,因此明确各级政府土地行政责任,切实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显得尤为重要。县级政府属于基层政府,它承担着耕地保护基本国策的重要责任,如果其责任不清或者履行不力,我国粮食安全就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本文以责任政府、责权统一等相关理论为研究基础,根据土地有关法律法规,提炼、归纳了县级政府的土地行政责任内容,包括保障土地可持续利用、维护土地市场秩序以及维护土地权益三个主要方面,本文认为我国县级政府在责任履行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首先,完善土地规划的编制,耕地保护得到保护;其次,土地配置不断市场化;再次,农村土地确权取得很大的成绩;最后,信息技术广泛运用于土地调查工作。但依旧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如规划调整和修改的随意性、划定与补充的耕地质量较低、县级土地市场准入不规范、非法侵犯土地财产权等等。而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土地行政责任规定模糊、不同部门之间的权责交叉、各种配套制度有缺陷等。为了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目标,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完善并严格监督县级政府土地行政责任的履行:首先,应当在法律法规中明确县级政府土地行政责任的具体内容;其次,完善责任履行中的监督、评估、追究制度,严格追究政府违法用地管地的责任;最后,建立县级政府有关部门的共同责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