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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人口、资源和环境等多重条件的约束,新常态已经成为中国经济最基本的特征,经济发展模式亟需转型升级,新的发展动能转换刻不容缓。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型升级的关键在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作为现代经济的第一生产力的科技创新和第一推动力的金融深化无疑是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两个重要抓手。基于此背景,本文对金融深化、科技创新及二者耦合对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研究的具体内容包括:(1)对我国金融深化、科技创新及二者的省域和区域层面上的发展现状进行了评价分析,对我国金融深化与科技创新系统耦合协调类型做出了评价分析;(2)对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省域和区域层面上的发展现状进行了评价分析;(3)采用静态和动态面板线性模型对比分析了我国金融深化、科技创新及二者耦合对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影响;(4)采用面板门槛模型分析了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过程中金融深化与科技创新系统耦合协调的全国、东部和中西部三大地区的金融深化门槛和科技创新门槛。研究结果表明:(1)无论从省域还是区域层面上来看,我国金融深化与科技创新总体均处于较低水平。这说明我国的金融深化与科技创新都有较大的提升空间。(2)无论从省域还是从区域层面上来看,我国金融深化与科技创新系统耦合度在考察的年份段内都较高,表明我国金融深化与科技创新在发展过程中相互关联的作用强度较大。(3)从省域层面上来看,我国科技创新发展步伐明显滞后于金融深化。只有东部地区的北京、江苏、广东、上海、浙江、山东等6个省份经过发展跨越过渡类成功进入协调发展类,而其他大部分省份始终处在过渡类。表明从省域层面上来看,我国金融深化与科技创新发展的协调水平总体不高,仍处于初级阶段。(4)我国产业结构合理化水平和高度化水平还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这表明我国产业经济发展的基础还不够强大,经济的服务性程度还不够高。(5)金融深化、科技创新都只能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合理化、高级化和高效化三方面的某一两方面水平提升,只有金融深化与科技创新系统耦合协调能够全面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三方面水平的提升。只有东部地区的科技创新发展现状能够同时达到其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三个方面的科技创新门槛需求,而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地区的金融深化发展现状都不能够同时满足其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三个方面的金融深化门槛需求,中西部地区的科技创新发展现状也不能满足其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三个方面的科技创新门槛需求。表明我国除东部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能够满足东部地区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所需的科技动力要求以外,中西部和东部地区的金融深化水平均不能满足其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所需的金融服务需求,中西部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也不能满足中西部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科技动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