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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将我国创业板上市的家族企业分成两类:若控制家族中至少有两位成员在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或管理层内担任职务,则认定该企业为严格意义的家族企业;否则为自然人控制企业。接下来本文选取了 2014年12月31日之前在创业板上市的家族型企业在2015年的截面数据,逐个查找企业股东及董事会成员之间的关联关系并手工录入数据,最终得到两类样本共计294个。对这些样本的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和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进行多元回归分析。得出的结论为:家族企业当中控股家族的所有权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呈倒U型相关关系;家族企业当中控股家族的控制权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呈U型相关关系;家族企业当中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呈负相关关系;严格意义的家族企业当中董事会规模与企业绩效之间呈正相关关系;企业规模、企业上一期的销售额和净资产收益率均与企业当期绩效呈显著正相关关系。最后,本文提出了如下建议:第一,优化股权结构,使企业当中控股家族的持股比例保持相对集中;第二,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引入外部投资人,适当降低家族企业对于企业的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