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发展,大量集体土地被征收用来进行公益事业建设。虽然经过多年的发展,土地征收制度不断完善,但该制度在实体和程序方面亦存在着众多问题,如公共利益界定模糊、补偿标准太低、征收程序不规范等。这些问题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严重影响,与“和谐社会主义”建设格格不入。笔者根据我国国情,在借鉴国外土地征收制度的基础上,提出了改革我国集体土地征收制度的一些措施。在结构上,本文共分为五大部分。第一部分,我国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概述。在此部分,笔者首先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定义做了概述,具体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法律规定及特征,“集体”概念模糊不清的事实等。其次,笔者对集体土地征收制度进行了简单介绍,具体包括集体土地征收规定及其包含要素,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的区别。在前两个问题剖析的基础上,笔者又提出了我国集体土地征收程序,这也是本文所要论述的主要议题之一。具体程序包括:申请用地程序、拟定征收土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的审查报批、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第二部分,国内外土地征收制度的比较分析。现今世界各国(地区)都在其相关法律中制定了土地征收制度,具有许多相同和不同之处。其他国家关于土地征收制度的规定,对逐渐完善我国土地征收制度是有益借鉴。土地征收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称谓,美国称为“最高土地权”的行使,英国法律中称为“强制收买”,法国、德国法律中称为“征收”,日本法律称之为“土地征用”,香港称之为“官地回收”。笔者分别对日本、法国、英国、美国、德国等国家的土地征收制度做了详细介绍,并进行了对比性分析,其中相关制度设计对完善我国土地征收制度起到启发和借鉴作用。第三部分,我国集体土地征收制度存在的问题。在这部分中,笔者主要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阐述了我国集体土地征收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在实体方面的主要问题包括:公共利益的法律规定不明确,概念模糊;补偿标准过低和补偿方式不合理,失地农民生活困难。在程序方面的主要问题包括:被征地农民没有参与征地过程的制度规定;土地征收执行程序不严格,违法现象严重;农民缺少利益表达渠道;征地合法性没有纳入司法审查范围。同时,笔者又在两者的基础上,阐述了以上问题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如农田保有量减少,滋生农村社会不稳定因素等。第四部分,完善我国集体土地征收制度的思考。在这部分中,笔者对完善我国集体土地征收制度做出了具体制度设计。在实体标准完善上包括:对公共利益的界定应该缩小,必要时由司法机关做裁决;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建立以土地换保障的法律制度。在程序方面完善我国的土地征收制度,如建立健全土地征收中被征收土地农民的参与权;设立土地原所有人收回权程序;农民权利司法救济机制的完善。第五部分,结语。在这部分中,笔者肯定了我国在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方面取得的巨大进步,同时,认为要进一步完善该制度需要社会各个部门通力合作,共同努力。最后,对完善我国集体土地征收制度寄予厚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