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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兰州大学 | 被引量 : [!--cite_num--]次 | 上传用户:[!--user--]
【摘 要】
:
数字经济背景下,数据作为“第五生产要素”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核心力量。以欧盟为代表的域外国家或地区已经设立了数据可携权的具体实施细则并付诸实践,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虽明确规定了该权利,但具体落实规范仍待细化,并且对于构建数据可携权制度的利弊权衡,目前学界仍尚存争议。研究数据可携权有利于完善我国个人数据保护体系,进一步厘清个人和企业、企业和企业之间的数据归属和转移问题
【作 者】
:
赵宏宇
【机 构】
:
兰州大学
【出 处】
:
兰州大学
【发表日期】
:
2022年01期
【关键词】
:
数据可携权
个人数据保护
法律属性
救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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