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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规民约是农村地区进行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和主要载体,是村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重要手段,在村落社会中产生着巨大影响。乡规民约植根于乡村人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是从村民日常的生活惯性和生活逻辑中形成并不断发展的,这就使得不同民族、不同村寨所形成的乡规民约各具特色。羌族是我国最古老的少数民族之一,它孕育并凝结而成的羌族特色乡规民约无疑是这一少数民族悠久历史传承的关键因素。可以说,在羌族地区,乡规民约已是羌民生产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是羌族特色民风民俗和规则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羌族地区的社会稳定和发展起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所以,羌族乡规民约不仅应当成为当地羌民进行自我约束和村民自治的重要支撑,还应与当地基层治理相互融合、相辅相成,成为有效解决羌族地区出现的各项治理难题的有效方式。本文特别选取“中国羌族第一寨”——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雁门乡的萝卜寨为调研对象,从政治学、社会学、法学等多学科相结合的角度出发,在广泛查阅并充分借鉴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专门走访、随机采访、群体访谈等实地调研方式,获取与研究主题紧密关联的原始素材,再经过科学甄别、分类和规整,结合当下羌族地区基层治理基本现状,在对羌族乡规民约的变迁过程、表现形式、基本内容、突出特点、所发挥的功效以及传统乡规民约和现代乡规民约的发展情况进行梳理和阐述的基础上,以萝卜寨的三个典型实例分析为支撑,深入探究萝卜寨乡规民约在当地基层治理中的应用情况,进而详细分析羌族乡规民约应用于基层治理中面临的困境及其原因所在。据此,再针对性地提出促进羌族乡规民约与基层治理相辅相成、融合发展的具体措施,以期提升整个羌族地区的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并完善其基层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