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文学景观”是近些年来文学地理学研究的热点之一。惠山作为锡地最重要的文学景观,从南朝开始就被文学所书写。在漫长的书写历史中,惠山完整地展现出了一处“名不见经传”的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文学景观”是近些年来文学地理学研究的热点之一。惠山作为锡地最重要的文学景观,从南朝开始就被文学所书写。在漫长的书写历史中,惠山完整地展现出了一处“名不见经传”的世外之地,是如何逐渐成为江南胜景图卷中的重要组成的。发展至明代时期,惠山文学景观迎来了书写与建设的高潮,在众多文学作品和景观种类的加持下,表现出一种意涵复杂的文学地理影像。本文以惠山文学景观在明代的书写面貌作为考察重点,通过对景观书写历史的追溯,梳理惠山文学景观的形成过程,理解惠山在明代的社会文化想象,以此挖掘惠山文学景观在文学史和景观史中的独特价值。本文由三个章节构成。第一章惠山与文学景观,主要介绍惠山与惠山文学景观的基本情况,具体包括惠山的自然地理概况、历史名称沿革与各类型的文学景观内容。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赐予了惠山丰富的地形、丰沛的泉水和多样的植被,给了历代世人充分的想象和审美空间,创造出许多的人文传说与景观类型,为惠山的文学书写提供了必要的条件。第二章惠山文学景观书写与构建的历史,考察了惠山文学景观在明代以前的发展脉络。从南朝的萌芽、唐代的发现,到宋代的兴盛、元代的衰落,惠山文学景观随着时代的流转不断发生着变化,景观的文学形象也由南朝的“避世之所”,唐朝的“高隐超越之所”,宋朝的“风雅休闲之所”到元朝的“失意寄托之所”依次发生着变化。各时代形成的对于惠山地区的集体想象,共同构成了明代惠山文学景观写作的基础,是明代惠山景观文学地理影像的根本来源。第三章明代惠山文学景观的研究,考察了惠山文学景观在明代的几大书写类型。明代是惠山文学景观发展的繁盛期。通过具体的景观建设,引出对于不同景观类型的文本分析,理解惠山在明代社会中复杂的文学地理影像,并在此基础上索骥出相应的地区历史背景,展示出惠山文学景观在江南社会文化中的独特价值与重要地位。本文的结论认为,惠山是我国古代文学中一处比较特殊的文学景观,它的发展除了受到名人、传说、佳作这些一般性的文学景观构建要素的影响,还受到历史文化积累的影响,景观的形象不似虎丘、终南山等的文学景观,只是单一地象征某种或“世俗”或“避隐”的文化想象,而是涵盖复杂,同时包有“显”“隐”两方面的内涵;文学景观与文学的关系也不是单方面的受益和简单的承载关系,而是相互促进,彼此协同的关系。
其他文献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发展历程较短,直至2008年5月1日才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或《条例》)。《条例》的主旨是保障公民
在消费公益诉讼中提出的诉讼请求是起诉主体实现权利主张的方式,也是实现消费公益诉讼功能的途径。而目前我国法律所规定的消费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类型并无法满足制度目的和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人类已经进入信息化时代,读图时代逐步来到。众所周知,插图在教科书中占据了重要地位。作为辅助文字的存在,插图给了人们很大的视觉冲击,它能以更加直观
近年来,致幻类药物被用于违法犯罪用途的案件呈多发态势,严重威胁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因此,需要一种对致幻类药物进行快速检测并鉴别的方法。目前对致幻类药物的检测方法存在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必须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社区生态不仅是中国生态体系中较为重要的
过失犯作为典型的结果犯,欲对其归责需在义务违反行为与结果之间建立起明确有效的规范关联。司法实践中长期以来存在过失犯的处罚范围过宽的现象。一般而言,只要行为人违反了注意义务,且发生严重后果,司法机关一般会将其认定为过失犯罪。然而,并不是只要行为人的行为偏离了注意规范的要求,并引发了一定的后果,其行为都是可以被予以归责的,因为这时尚须考虑“结果回避可能性”的问题,即就算行为人实施了合乎规范的行为,结果
吴兴沈氏家族作为十分重要的南朝吴姓世家,不仅在政治、军事等方面具备强大的实力,更在文学理论建构与诗文创作上形成了自己的独特之处,并以“文学世家”的身份在南朝文坛占
材料是艺术作品鲜活的载体,是传统与现代、物质与精神之间的存在方式。传统绘画材料在现代绘画中的地位不再是使用工具,而是上升为一种材料语言。这种对材料的重新认识与运用
作为移动公司生产经营的基层单位,营业厅的日常工作具有资料收集多、管理多、流水性事务多等特点。目前很多营业厅还有大量手工填报各类业务基础资料和业务考核报表等工作,几乎每位业务工作人员都要保存厚厚的业务资料,这些业务资料管理工作繁琐、繁重,并且随着营业人员的更迭变换,还会造成一定量散失,耗费了营业人员一部分工作精力。同时用户设备的报修仍然沿用手工报修,维修的及时性不能得到有效保证,其次人工报修由于描述
从土地公有的基本逻辑出发,基于居者有其屋的社会发展目标,宅基地制度建设的探索从未停歇。为了有效解决土地资源短缺问题,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确立了从“公平”优先到兼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