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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正面临许多问题,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刻不容缓。教育(包括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被视为实现传承的重要途径。正规教育(学校)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诸如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课堂”、“进国民教育体系”……,并且已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非正规教育在非遗传承中的地位还没有得到足够重视,极大地影响了传承效果。充分发挥非正规教育的作用,并揭示其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般性原理,这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重要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鲜明的特征,表现为社会性、活态性、群众性和非孤立性。这些特性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并非单靠正规教育就能完成,还要依赖于非正规教育。通过全面考察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秀山花灯的传承,我们发现其传承主要是通过非正规教育来实现的,与传统的正规教育有着较大的差异。借鉴并参考“教育三要素说”,即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影响,对花灯形成的背景、发展历程、表现形式、传承过程、传承动力、传承对象、传承方式、传承时空、传承方法等一一进行考察,结果显示:这里的“教育者”不是接受过专业教育的教师,而是当地有名望的老者或尊者;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群体;“受教育者”不是学生,而是花灯班成员及所有参与者,甚至是观众;“教育影响”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时空。其中教学内容主要是向人们传递日常生活中的生产生活知识和技能、文化知识和行为道德规范,教会人们跳花灯舞蹈,唱花灯曲调。这些内容不同于正规教育中的知识;教育方法主要是以练习法、榜样示范法和情境教学法,而不是以讲授法为主;教育时间主要集中在春节期间,和其他重大节日期间,教育空间主要是各村民自家的堂屋或公共空间,其传承时空均在正规教育之外。正是这三要素的相互影响,实现了秀山花灯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传承。进一步研究发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所以实现传承,在于满足了5个条件,分别是:第一,不脱离其产生的生态系统是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基础。第二,满足人与社会时代的需要是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前提。第三,文化持有者和享受者的积极参与是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源泉。第四,“文化自觉”是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动力,而利用非正规教育培养人的文化习得,是实现“文化自觉”的主要途径。第五,良好的社会环境是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催化剂。因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面临多重困境的今天,不但要继续发挥好正规教育的优势,还要充分重视非正规教育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源动力和生命力,并满足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相应条件,更加有效地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