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在国家政策的推动和支持下,全国各地相继开放了市政公共市场,改革浪潮席卷大江南北。经过十余年的努力,我国公用事业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市场机制作用显著,行业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市政公用设施服务能力和产品供给能力显著提高。与此同时,公用事业价格改革也进行了初步探索。公用产品(服务)经历了从公共物品到商品化的改革,价格多次调整,价格水平不断提高。价格改革及价格水平的提高,对公用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功不可没。但价格管理体制尚未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存在诸多弊端,如价格形成主体错位、定价基础缺乏成本约束、价格决策不科学等,严重阻碍了我国公用事业的健康发展。随着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公用事业公共特性要求的公共利益最大化与公用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矛盾日益突出,“逢调必涨”的现象引起了公众的普遍不满,价格管制问题成为改革过程中迫在眉睫、亟待解决的具体问题。本文针对价格普遍大幅上调的现象,对改革后公用产品价格普涨的根源进行全面剖析,从公用产品价格形成的特殊性、外来公用资本的逐利性、我国公用事业价格政策的特殊性和价格监管方式的不适应性等方面分析公用产品价格上涨的原因,从理解特殊性、限制逐利性、消除不适应性三方面,进一步明确公用事业价格监管指导思想。特别指出,公用产品价格管制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和缺陷,为价格上涨,尤其是非科学的随意涨价创造了条件,因此,必须建立科学的价格管理体制,对公用产品价格进行合理管制,消除管制方式的不适应性,有效限制资本的逐利性,确保公共利益不受损害。论文借鉴国内外公用事业改革的有益经验,从明确价格管制指导思想、探索部门联动的价格管制机构模式、建立科学规范的定价新机制和健全价格管制监督体系等方面,对公用事业价格管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试图研究得出既能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又能促进企业利益最大化的合理价格管制理论和有效操作形式,对潍坊市乃至全国的公用事业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