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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为了维护正常贸易秩序,遏制不正当竞争,世界各国在加强对知识产权立法和司法的保护的同时,也在逐渐增强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并履行世贸组织的有关协议。面对中国经济每年两位数的增长和进出口贸易量17.7%的年均增速,中国海关面临着严密监管和便利贸易的严峻挑战,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正显得日益重要,成为行政保护的重要环节。如何合理定义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范围,切实提高海关行政执法的合理性和准确性,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健康有序发展,是海关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当前执法过程中存在行邮微量侵权物品难以认定,许多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定牌出口”产品侵权认定法律界无明确规定,各地案例判决结果迥异;收发货人和权利人就侵权货物达成和解协议,新的调解制度在实际执法中的运用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困扰着海关执法工作,亟待解决。本文重点论述了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法律渊源、保护现状,针对当前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中存在的突出的有代表性的问题进行了分析,阐述了笔者对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状况的思考,并考察了国外海关在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上的经验,结合我国海关实际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建议。本文共分为三章,安排如下:第一章概括叙述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海关作为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是进行知识产权边境保护的最有力的机构。只有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和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四种知识产权才受我国海关保护。为了使《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更加符合经济形势发展,国家先后两次对其进行了修订,在第一章的第三节中,笔者对两次修订的重要异同进行了分析,通过异同的比较可以清晰地看出法律规定宽严的变化和执法处理的不同。第二章是对当前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领域理论界和执法实践中若干焦点问题的分析。目前主要集中的问题有,行邮微量侵权物品的数量确认和监管难点、如何认定“定牌加工”的侵权与否、权利人未备案对海关执法造成的困境、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范围大小、法律规范及处罚规定的适用冲突等等。这些问题是海关执法实践中遇到的比较突出的问题,通过探讨和分析这些问题,提出了笔者的看法和其所思考的某些解决途径。第三章是对国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制的考察,探讨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制的建设和完善。笔者对当今国外海关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规定作了横向考察研究,特别是重点研究了美国、日本和欧盟等国家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制的现状和新的发展趋势。“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学习和借鉴其他国家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制,尤其是比较与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异同,对于我国制定相关法制和海关执法过程中自由裁量权力的使用尺度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本文给出的参考意见主要有三个方面:构建简便的保护程序、加强与植物专利等领域专家的外部合作、扩大海关保护的范围。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有:一、规范分析的方法:对已有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等进行规范实证的研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等,分析修订前后重要条款的不同,特别是结合海关执法实践分析其规范冲突。二、实证分析的方法:例举海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分析现行法律制度下存在的弊端与不足,并总结相关经验与启示,提出建设性的解决方案,以期对现有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模式进行优化和改进三、比较分析的方法:本文在第三章的撰写中,通过比较分析国外海关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对其法律渊源、立法原则、执法程序以及保护形式等诸多方面进行比较考察,提出值得我国海关借鉴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