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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La Porta等研究发现多数国家的公司都存在着唯一的终极控制股东,其控制形态大都集中在家族或政府手中,并且终极控制股东的控制权会超过现金流量权,之后对于终极控制股东的研究成为很热门的课题。终极控制股东(终极控制人)就是处于金字塔式的所有权结构的顶级并具有绝对控制权的大股东。会计盈余成为契约签订和执行的基础信息,故会计盈余信息不可避免地成为上市公司操纵的对象。家族作为家族上市公司的控制股东在契约的签订过程处于明显的信息优势,有能力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去影响甚至是控制会计盈余信息的产生及报告程序。现有文献研究一般为控制人特征与会计盈余信息质量的关系,其中的会计盈余信息质量的衡量往往采用了盈余信息含量即盈余反应系数,而本文采用了会计盈余信息质量的另一衡量指标,即盈余管理(非正常应计额),以家族终极控制人的特征为切入点,来研究终极控制人特征对会计盈余信息质量的影响。
本文以2005年至2007年在中国深沪证交所A股上市的538家家族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研究了家族上市公司终极控制人特征对盈余管理的影响,发现家族上市公司终极控制人——家族的现金流量权比例与盈余管理呈现倒U型关系,即当最终控制人的现金流量权在较低范围内时,其对上市公司的会计盈余质量的能力受到限制,会表现出较低的盈余管理程度,但随着最终控制人现金流量权比例的上升,其对上市公司的盈余更为敏感,此时最终控制人为了达到自身效用最大化,会增加盈余管理程度,当最终控制人现金流量权超过一定范围时,其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相应地增加,控制权与现金流量权的分离度减弱,此时最终控制人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相应地减弱盈余管理程度。家族控制权与现金流量权的分离度与盈余管理成正相关关系且在控制权大于20%的情况下显著,但是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并由家族成员担任与盈余管理的负相关关系不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