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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是我国能源、工业原料和农业生产资料的重要来源,对拉动我国国民经济建设,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我国矿业发展历史悠久,长期粗放式的发展积累了一系列问题,如后备资源不足、三废污染严重、次生地质灾害易发等等。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美丽中国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构想,2015年5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提出了到2020年生态文明建设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目标,敲响了矿山生态文明建设的号角。因此,研究矿山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意义重大。本文通过对相关文献的系统梳理和总结,综述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历程和国内外矿山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矿业生产活动具有特殊性,表现在资源消耗不可再生,生态环境破坏严重、自我修复能力差,安全生产问题突出,与社区的关系密切等。基于这些特殊性,本文提出了矿山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包括资源责任、环境责任、安全责任、社区责任、创新责任和经济责任,其中,资源责任和环境责任是矿山企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必须履行的责任。同时,根据和讯网社会责任测评体系提出社会责任总体评价指标体系,根据环境评价有关的指标提出环境保护责任评价体系。根据和讯网在线公开的社会责任报告数据和行业分类,分析采矿业,工业金属业、石油天然气行业和燃气、水综合行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依据评估结果,运用灰色综合评价法得出的结论是,2010-2014年间,采矿业和燃气、水综合行业的社会责任情况履行较好,而石油天然气行业在四行业中较差;同时,以大型煤炭企业—中煤集团为例,通过官网公开的社会责任报告整理环境保护绩效,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法进行评价,得到的结果是近几年中煤集团环境保护效益大体上呈现上升趋势。基于矿山企业社会责任体系的研究以及实证分析研究,本文给出了矿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建议,包括四个方面:(1)加强立法,保证责任落实;(2)规范矿山企业社会责任披露和监督制度;(3)凝聚全社会矿区“生态共识”;(4)多方扶持,促进环境保护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