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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伴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实施,尤其是免征农业税以后,乡镇建设服务型政府,已经成为我国乡镇政府体制改革的方向和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现阶段,中央政府正着力推动乡镇建设服务型政府。本文以广东欠发达地区的L镇为例,以提供公共服务为维度,从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农业生产和发展、发展农村教育、提供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提供农村社会保障服务、提供农村医疗服务和农村文化建设等七个方面考察L镇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具体作为,了解到其在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目标导向下,加强了公共服务的责任,增加了部分公共服务的供给。但是,除了L镇政府机构设置不合理和人员配置不合理,降低了L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之外,还在于:一方面由于L镇政府本级财政在公共服务方面支出有限,另一方面由于上级政府在公共服务方面对L镇政府的转移支付有限,使得L镇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状况仍然没有大的改观,无法有效满足当地民众公共服务的需求,离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还相差甚远。L镇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实践结果与目标预期存在着如此明显的落差,其主要原因表现为:第一,L镇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能力不足。L镇政府本级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财政运作十分困难,而且上一级政府在自身财力运作困难的状况下,借助“镇财县管”模式强化了对L镇政府财政的严格控制,使得L镇政府财政资源往上一级政府集中。在事权与财政严重不对称的现状下,结果是L镇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能力不足。这与现阶段中央政府推动乡镇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模式有关,根源在于镇政府现行的财税体制。正是采取自上而下的行政动员模式,使得层级较高的地方政府不断下移公共服务责任给层级较低的地方政府,最后基层的乡镇政府承担起越来越多的公共服务责任。这样一来,自然会造成财政资源往上集中与公共服务责任不断下移之间相冲突的情况,使得 L镇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能力不足。第二,L镇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动力不足。由于上一级政府过分重视经济建设、维稳和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任务指标的考核,使得L镇政府调动已有的资源来完成这些任务指标,而对农村地区公共服务的供给形成一种挤出效应,令L镇政府无暇顾及农村地区公共服务的供给。这也与现阶段中央政府推动乡镇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模式有关,根源在于镇政府现有的激励机制。农村地区公共服务的供给与现行压力体制下注重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等考核内容相冲突,而且当地民众无法对L镇政府官员产生外部刚性的压力约束,自然会造成L镇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动力不足。基于对L镇建设服务型政府实践的认识和把握,认识到:广东欠发达地区镇建设服务型政府,最根本的在于解决广东欠发达地区镇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动力和能力问题,让广东欠发达地区镇有足够的动力和能力去建设服务型政府。具体而言,主要有:重构镇政府的激励机制,发展镇政府的约束机制,优化镇政府的组织结构,保障镇政府的财政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