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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债券是融股权、债权和期权于一体的金融衍生品.在公司债券的基础上添加可转换条款、赎回条款、回售条款、转股价重置条款等,内生出转换期权、赎回期权等,使得可转债横跨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当公司价值非常低时,可转债更像债券,价格对市场利率更为敏感,当公司价值非常高时,可转债更像认股权证,价格对股利等更为敏感.可转债独特的性质使其价格在不同区间内受到因素的影响程度和方向各不相同.首先界定可转债的内涵和基本条款,可转债所涉及的定价指标,如纯债券价值,转换价值等,详细分析定价中投资者的最优转换策略和发行人的最优赎回策略,利用期权理论给出可转债在到期日和到期前的价值曲线,在这些理论基础上,进行可转债价格波动的因素分析.可转债是发行人和投资者之间的风险利益均衡契约,添加条款就会改变可转债价格波动的影响因素.转股价重置条款起源于日本,在中国可转债市场改成转股价特别向下修正条款,因为该条款的存在使得可转债价格波动的影响因素发生了变化.根据有无重置条款,将可转债分为两类:无重置权的可转债和有重置权的可转债.对欧美市场上无重置权的可转债,价格波动受到期时间、市场利率及票息支付方式、公司价值波动方差率、股利、不可赎回期的影响.对有重置权的可转债,在满足重置条件时,重置权能增加可转债价格,使得日本和中国的可转债价格波动除了统一受到到期时间、股利等因素的影响,还受到重置权的影响.对比日本有重置权的可转债价格波动的影响因素分析,通过中国可转债市场的实例验证,详细分析中国可转债价格波动的影响因素.该文首次根据重置条款对可转债的分类来分析可转债价格波动的影响因素,突出了重置期权的价值.其研究结果对目前尚处于发展初期的中国可转债市场以及中国金融产品的创新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可转债市场的成熟能促进资本流动,增加资本市场交易方式,进而推动中国整个金融市场的建设和金融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