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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职教教师实行的特定的职业许可制度,它的实施对于促进职教教师专业化发展、提高职教教师地位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自1993年起相继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初步形成了教师资格制度的法律法规体系。然而,由于职教教师资格的单独条例缺失,职教教师资格更多的是参照普通教育相同层级的教师资格,缺少与职业教育特点相适应、体现职业教育内涵和特点的教师资格制度。当前“双师型”作为职教教师资格制度缺失下的一种补充,对促进职教教师资格制度构建上起了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针对现行教师资格制度以及“双师型”在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借鉴国外职教教师资格制度,以期对构建与实施我国职教教师资格制度提出几点建议。本论文的总体框架为:第一部分:首先阐明了对教师资格制度的一些基本认识,论述了职教教师资格制度的内涵和各构成要素的内在联系,探讨了职教教师资格制度的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结合现行教师资格制度以及“双师型”教师资格要求(“双师型”教师资格要求作为我国职教教师资格制度缺失下的一种补充)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提出构建我国职教教师资格制度的设想。第二部分:以问题研究为出发点,从教师资格标准、教师在职培训和教师地位待遇三个层面比较分析了德国、澳大利亚、美国、日本四个国家的教师资格制度,重点考察了各国在整合三方面力量上所做出的努力。并为我国职教教师资格制度的构建及实施提供借鉴。第三部分: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构建及实施职教教师资格制度的行动建议:从构建环节来讲,主要从资格标准、在职培训、地位待遇三方面进行构建。从实施环节来讲,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针对教师类别的差异,采取不同的认定方式;针对地区的差异,采取有计划、有步骤、层层推进的做法;针对动静标准的差异,采取分层递进的教师资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