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首先回顾了“创业投资”定义的形成与发展。最早的“创业投资”概念出现在美国,1973年美国创业投资协会成立,根据当时美国创业投资协会的定义,“创业投资”是指由专业机构提供的投资于极具增长潜力的创业企业并参与其管理的权益投资。由于投资范围的扩展,1983年英国创业投资协会在成立时将创业投资定义为,未上市企业提供股权资本但不以经营产品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随着投资领域的拓宽,20世纪80年代,创业投资出现了投资于重组阶段非创业企业的投资活动。因此,一些学者用“非创业类”和“创业类”来区分开传统意义上的创业投资。但由于界限的融合,业内更多地倾向于以广义创业投资和狭义创业投资来进行划分。广义创业投资包括了所有的“非创业类”和“创业类”的创业投资活动以及创业投资所涉足的各类新型的投资,包括夹层投资,管理层收购等,而狭义创业投资则限于传统意义上对新型创业企业的股权投资活动。
台湾和香港对“创业投资”的不同定义是很有启发性的。台湾引进创业投资的目的在于鼓励新型高科技企业的创立和发展,因此台湾的创业投资所沿用的概念限定于狭义创业投资概念。而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引入创业投资所看重的是广义创业投资的资本运营以及所带来的各种新型的股权投资工具,因此香港在一开始就沿用广义创业投资的定义。而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引进创业投资的目的主要在于利用创业投资这一模式和机制为我国的产业融资服务,提高资本市场的效率和活力,为资本市场的发展开拓新的空间以及激励企业的发展进步等方面。根据这些背景,本文沿用英国创业投资协会在20世纪80年代所采用的创业投资定义,即为未上市企业提供股权资本但不以经营产品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在明确了创业投资的定义基础上,本文对创业投资所涉及的两个重要主题,组织结构和退出机制,进行了总结。创业投资的组织结构包括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基金的基金以及子公司型基金。创业投资的退出机制包括上市IPO退出,出售,管理层回购,清算等几种。在理论的角度,本文总结了关于创业投资作用的相关理论,阐明了资本市场需要创业投资是因为创业投资能够解决其它融资方式所不能解决的委托代理问题,因此可以承受投资的高风险,同时获得高额的投资回报。
接着,本文回顾了国际创业投资的发展现状。北美仍然是创业投资最活跃的地区,投资额和融资额都占最大的比重,其次是欧洲地区,再次是亚太地区,而其中增长最为迅速的是亚太地区。特别是中国大陆地区市场已经日益成为创业投资者关注和竞争的重要区域。值得我们关注的是,2006年针对中国的创业投资基金的募集金额增长超过100%。重点地,本文对美国创业投资的发展进行了回顾,同时对世界其它地区的创业投资进行了回顾。
本文回顾了创业投资在我国的发展历史以及现状。总体上看,我国创业投资事业已经具备一定的规模。从增幅来看,创业投资的流入量翻了一番,而创业投资的流向则更多地是民营企业,所涉足的行业包括居民消费品、保险、物流、装修、网络和微电子产品等。此外,本文还集中分析了我国创业投资在各个投资领域中所占的比例,退出情况以及资金募集情况。
本文论述了我国发展创业投资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有利于为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建立庞大的社会资金的投资桥梁,有利于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有利于促进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有利于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还阐述了对我国创业投资发展的展望,第一,宏观经济环境是创业投资发展的动力;第二,企业的发展为创业投资的发展创造了机会;第三,人民币基金是创业投资一大发展趋势。本文还专门阐述了最近出台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合伙企业法》的修订以及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对于促进我国创业投资发展的意义。就我国创业投资基金的发展,本文结合我国本土创业投资基金投资同洲电子并成功上市的案例,进一步阐明了我国创业投资发展的趋势。
最后,本文提出了我国发展创业投资仍然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缺乏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创业投资的微观基础薄弱,相关法律需要完善问题以及缺乏有效的监管。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了我国发展创业投资的相关政策建议,1、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为创业投资基金提供畅通的退出渠道;2、完善创业投资基金监管模式以及立法和制度建设;3、建立完善的创业投资社会化服务体系;4、积极扶植民间资金参与创业投资基金;5、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促进中外创业投资机构的共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