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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拟从比较的角度入手,考察两大法系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的形成、发展和内容,总结它们之间异同,结合我国行政程序理论和立法实践,阐述外国立法经验与先进技术对我国行政程序立法的借鉴与启示,提出我国进行行政程序立法时应确立的基本原则。本文共四个部分: 引言:该部分着重阐明研究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的意义和本课题国内目前研究之状况,作者从分析基本原则概念入手,强调了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在行政程序法中所处的是灵魂和统率之地位,并指出它在指导行政程序法具体原则和制度的构建,以及克服成文法局限等方面所起的协调和补充作用;在对国内学者对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的研究状况,进行分析后指出其中存在的不足,阐明本文是从比较法的角度对两大法系主要国家或地区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确立的立法背景、发展及基本内容进行考察,指出它们对我国行政程序立法的借鉴与启示。 第一节大陆法系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之考察,该节共分德国、日本和台湾地区三部分。在德国部分,分析了德国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确立的立法背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在行政程序法中的具体表现,比例原则的起源和内涵及其在行政程序法中的表述及明确性原则、信赖保护原则等其它基本原则;在日本部分,分析了日本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确立的立法背景和基本原则确立的历史变迁,并介绍了它的公开原则、公平原则等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在台湾地区部分,则介绍了依法行政原则、明确性原则、平等原则、比例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五项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 第二节英美法系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之考察,该节分为美国和英国、澳大利亚两部分。在英美部分着重分析了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确立之立法背景,英国的自然公正原则的含义、适用范围及违反自然公正原则的后果,美国的正当法律程序原则的渊源,其内涵的历史变迁以及其所保护利益范围的扩大和如何确立正当法律程序,并介绍了公平原则、效率原则、公开原则等其他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在澳大利亚部分着重介绍了程序公平原则、透明与参与原则、告之与接触原则、时效与时限原则等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 第三节比较之结论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本节总结了两大法系行政程序基本原则的共性,并比较了它们基本原则确立形式的差异(直接式和间接式),基本原则价值取向的差异(公平原则优先和效率原则优先)及其原因和表现,提出将来我国进行行政程序立法时应采取直接式,明确确定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应确立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原则,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不仅包括程序性原则和公法原则,也要适当结合实体原则和私法原则。我国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中应包括程序合法、合理原则、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原则、公开原则、参与原则、诚实信用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