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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中企业选择何种交易方式深受所处的制度环境制约。我国作为一个转型中的经济体,外部市场规范度的欠缺给企业造成较高的交易成本,使部分公司倾向于与主要供应商、客户进行关系型交易。供应商/客户关系型交易是基于战略合作、信任或熟悉的关系、依赖少数几个主要供应商、客户进行采购与销售活动的交易,倚重这一交易模式的公司通常拥有较高的供应商集中度和客户集中度。对关系型交易的青睐可能会发生"双刃剑"的效应:正面效应是公司可以实现与重要供应商、客户的供应链一体化战略,促进关系专用性投资,在竞争市场中取得竞争优势;负面的效应在于过分倚重主要供应商、客户,从而带来供应商、客户高集中度的风险,以及可能产生为维持关系型交易而滋生的会计操纵行为。由此,供应商/客户交易型关系是否会影响企业的透明度、影响企业公开信息披露的质量也是一个值得检验的问题。本文在对国内外文献进行研究分析的基础上,采用理论和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分析了供应商/客户关系型交易影响信息披露质量的机理,依据关于供应商/客户关系型交易的定义,基于2010-2014A股深交所上市的制造业公司披露的向前五名供应商、客户采销额占年度采销总额比例数据,建立有序逻辑模型,运用统计软件进行描述性统计、相关性检验及回归分析,实证检验了供应商/客户关系型交易与企业信息披露质量的负相关关系。为深入研究供应商/客户关系型交易与信息披露质量的关系,本文分别从产权性质与市场化程度这两个角度进行分组回归和交叉项回归分析,发现不同产权性质对供应商/客户关系型交易与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存在异质性,供应商/客户关系型交易对信息披露质量的显著负向影响仅存在于非国有企业;当企业处于不同的市场环境中时,供应商/客户关系型交易对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也存在异质性,只有在市场化进程较低的地区,供应商/客户关系型交易与信息披露质量才呈现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市场化进程高的地区这种关系并不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