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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制衡是指除第一大股东外,还存在其他大股东,多个大股东相互制衡与监督,从而起到缓解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冲突的一种作用机制。股权制衡研究属于公司股权结构研究的一部分。在国外的研究中,股权制衡被认为是最优的股权结构之一,可以缓解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起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作用。在我国股权分置时代,普遍存在的是一股独大现象,其他大股东对公司治理起到的作用非常小。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我国公司的股权集中度有所下降,主要表现在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降低,其他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上升,这为其他大股东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作用打下了基础。现有的关于股权制衡影响作用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股权制衡与公司绩效、内部控制以及企业价值之间的关系。关于股权结构与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关系的研究中更多的是关注第一大股东对现金分红的影响作用,而忽视其他大股东对现金分红的影响。在股权分置改革前,第一大股东对现金分红存在偏好,其他大股东对现金股利政策存在着服从或者与第一大股东合谋的现象,有学者认为这一现象并未随着股改的完成而立马改变,这可能意味着股权分置改革作用的发挥存在时滞,为了检验其他大股东对控股股东的制衡作用是否因股改的完成而增加,需要进一步追加研究。本文试图通过对民营上市公司现金红利的研究,企图厘清后股权分置时代,控股股东以及股权制衡对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的影响。本文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第二到五大股东(制衡股东)持股比例之和形成对控股股东的制衡作用角度,以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后的第一年为研究起点,以上市公司的现金股利政策为观察媒介,研究其他大股东对第一大股东在公司现金政策上影响作用,研究结论同时为影响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的股权结构因素分析提供新的证据支持。本文采用了实证研究方法,研究中所指的控股股东即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以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为股权集中度的特征变量,以二到五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之和作为股权制衡度的特征变量,考察股权制衡对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在我国的民营上市公司中,控股股东以及制衡股东的持股比例与现金股利分派率显著正相关,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与现金股利分派率显著负相关,这几点并没有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而有所改变。在我国民营上市公司中,制衡股东并没有发挥应有的公司治理作用,反而助长了控股股东的代理问题,当制衡股东持股比例较大时,可能会与控股股东争夺控制权,以获得控制权私有收益的最大化;当制衡股东持股比较较低时,则表现在对控股股东决策的服从或合谋。在样本构建上,本文以沪深股市A股上市的民营上市公司为样本,以2008-2012作为时间窗口,得到满足一定条件的2886个样本量。本文实证研究的基本步骤包括,首先对满足条件的所有样本观察值进行描述性统计,然后对相关的理论进行系统分析并提出本文的假设并建立模型,对模型进行回归分析。实证分析主要采用了总体样本检验与组间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其中包括按照股权制衡度分组,分别采用组间对比分析,建立线性回归模型。最后,为了保证研究的可靠性,证明研究结果并不会随着变量设定的变化而出现不同,本文从不同角度出发进行稳健性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