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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7年开始,我国金融业全面向世界开放,世界各大金融集团开始在我国拓展业务,这些金融集团具有丰富的金融业混业经营经验,有品种众多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可以向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综合金融服务,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很高的服务能力,同时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的发展,企业的融资手段更趋多元化,居民投资渠道更加多样化,企业和居民对银行传统存贷业务的需求大大下降,而对理财型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需求大大增加,这些变化从外部给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冲击。而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和服务品种单一、经营效率低下、市场竞争力弱,面对这种严峻的形势,国有商业银行应该向综合化方向发展,努力实现业务的多元化,借此来充分发挥各项经营业务的协同优势,努力提高市场竞争力,这不仅关系到我国金融业的健康发展,而且关系到国家的金融安全。 目前我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国有商业银行要进行综合化经营,应该借鉴发达国家金融集团所采用的金融控股公司模式。金融控股公司因为具有“集团混业,分业经营”的优点,所以被世界大部分国家的金融集团在金融业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转变过程中所采用,采用金融控股公司比较成功的金融集团都大大提高了自身的服务能力、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金融控股公司经营模式一般分为三类:纯粹型金融控股公司、经营型金融控股公司和全能银行。金融控股公司的理论基础是协同效应,协同效应是指企业的生产、营销和管理的各个环节、各个阶段和各个部门共同利用同一资源而产生的高于不同个体简单相加的整体效应。协同效应来源于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对金融控股公司而言,它的规模经济源于金融资产具有很强的通用性,金融控股公司通过产权关系可以将不同子公司整合在控股公司的框架下,通过对各子公司进行资本和其它资源的调配与协调来实现各自公司在资金、服务和产品上的合作,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达到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它的范围经济源于金融业各行业之间存在很强的关联性和互补性,金融控股公司各子公司之间金融产品的互补可以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可以通过产品组合的方式为客户提供最优的服务,业务量也会随之成倍扩大,经营成本会不断下降,从而使金融控股公司在既定的风险水平上实现更高的经营效益,同时公司在满足客户多样化金融需求的同时提高自身的竞争实力。 影响金融控股公司经营模式选择的因素主要包括金融机构自身的发展水平和能力、一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水平和国家的金融政策。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自身发展水平较低,其业务拓展能力、营销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管理水平都远不及西方发达国家的银行,同时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造成了产权关系不明晰、实际产权主体虚置的现象,虽然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已全部实行了股份制改造,但仍然存在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绩效考核制度不健全、风险控制力较弱、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严重影响了国有商业银行传统业务的发展,而且也限制了其向其他金融领域的拓展。在宏观政策和金融监管方面,金融监管体系不健全,监管能力和监管效率较差,金融法律法规不完善,相关法律框架不健全。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发展金融控股公司最优的经营模式是经营型金融控股公司模式,通过设立、并购和参股等多种方式,组建能够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的大型金融企业集团。 本文对国有商业银行发展经营型金融控股公司从微观和宏观两个方面提出相关建议。微观方面:一方面要健全内部风险管理体系,防止传递性风险、关联交易风险和利益冲突风险等各类风险的发生和扩散;另一方面要强化内部管理和建立科学的激励制度,以保证整个控股公司各项业务能够快速有效发展。宏观方面,一方面要加强金融监管当局的风险意识,建立严密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从外部督促金融控股公司各项经营合法合规开展,同时要建立健全适应金融业混业经营的法律法规,加大研究力度,对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提供法制保障,确保金融控股公司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