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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流转,可以促进农业经营模式向即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方向发展。然而当前农用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严重制约着农用地流转的进程,因此,明晰问题,探究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有利于规范农用地流转行为,提高农用地流转效率和利用效益,这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护农民利益、提高农民收入也具有重要意义。 霸州市地处平原,交通便利、经济发展迅速,凭借其区位优势农业发展前景良好,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背景下,重点承接京津消费外溢,确定了霸州市高效都市农业的发展方向。发展高效都市农业,对霸州市农用地流转提出了新的要求。 本文在收集、整理国内外农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相关文献、归纳和总结相关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以正处于发展高效都市农业进程中的霸州市为研究区,采用文献研究、实地走访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对霸州市农用地流转问题进行研究,得到以下结果和结论。 (1)2013年,全市土地流转面积9386.7hm2,占耕地总面积的20.83%;流转规模在1.34至6.7hm2(20至100亩)的356户,占流转总户数的63.7%;流转方式主要有租赁、转包、互换、入股等,其中租赁和转包两种方式合计占到被调查对象的85%。霸州市农用地流转存在着流转形式以租赁和转包为主、流转对象多元化、流转目的以发展高效都市农业为主、流转机制趋于市场化等特点。 (2)霸州市农用地流转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部分干部和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识不充分,干部不愿干涉,农民不愿流转;二足流转规模比较小、有待提高;三是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产生纠纷多;四是土地流转服务机制还有待健全完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引导和管理不到位;五是村集体组织的作用发挥不充分,不能很好地促进农用地的流转。分析其原因,主要可归结为两个方面,一是政府部门、村集体对高效都市农业发展、土地流转政策的认识和宣传不到位,没有充分发挥自身作用;二是部分农民存在小农意识,组织性、自我保护意识、法律意识差。 (3)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问卷调查,笔者提出了合理建议,即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参与农用地流转的积极性,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符合霸州市的农用地流转模式,完善流转服务机制,建立和完备纠纷调处机制,维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尝试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制,通过这些途径扫除霸州市农用地流转的障碍,促进霸州市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和流动,为实现高效都市农业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