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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千差万别的社会矛盾以信访案件的形式大量涌入区县级信访系统,成为各级政府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同时,在信访职能“越位”、信访考核压力以及信访人的错误观念多重因素的影响下,本应通过法律解决的涉法信访问题也纷纷涌入行政信访渠道,导致行政信访部门超职权范围处理问题。在全国上下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今天,“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必然成为信访法制化工作的重点。 随着S市D区社会经济的稳步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各种社会矛盾、冲突、失序现象随之而来,尤其是长期滞留在行政信访系统中难以解决的涉法案件,已影响到整个地区的和谐稳定。本文以S市D区信访部门的典型涉法信访案例为切入点,指出了当前基层行政信访系统在解决涉法信访案件时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涉法信访问题滞留行政信访系统的成因。以全国最新政策要求为依据,提出了解决行政信访系统中涉法问题的对策,并且立足D区实际,通过理清涉法信访案件与一般行政信访案件的界限,提出了通过采用律师定点驻厅定案负责的方式,引导涉法信访回归司法系统,为进一步做好基层涉法信访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本文共分五部分: 第一部分:选题的背景和意义。概括并评述了前人的学术成果,并对本文的研究方法和创新点进行了重点介绍。 第二部分:描述案例过程。细致梳理典型涉法信访案例的发展过程以及信访人、政府、律师等多方角色在案件处理中的行为和作用,展示出区县级行政信访系统涉法信访处理流程及方式方法。 第三部分:案例分析。提出行政信访系统涉法信访案例存在的现实问题并剖析其成因。 第四部分:案例启示。通过对公共管理知识的综合运用,为解决县级行政信访系统涉法信访问题提出相关对策及建议。 第五部分: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