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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着丰富的文化遗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文化遗产日益成为发展旅游业的重要资源。但各地区对其遗产地的透支开发又使文化遗产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旅游开发和文化遗产保护之问产生了严重的矛盾和冲突。因此,如何理解和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长期以来一直是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和旅游业界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部分学者认为,旅游开发固然可为遗产保护提供资金,但往往因为过度开发及管理不当而对遗产造成破坏;另一部分学者则强调旅游开发对遗产保护的正面作用。与片面强调正面或负面影响不同,多数学者认为二者之问是可以相辅相成共同促进的,只要措施得当就可以实现“双赢”。总体来说,大多数研究者都是从理论上探索这一问题,仅有少部分学者从个案出发来研究两者之间的关系。作为著名文化遗产地的鹤壁浚县大伾山风景区,有其独特的自然和人文景观。现有大石佛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10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处。大石佛开凿于北齐,唐初雕成,为中原地区年代最早,造像最大的摩崖大佛。景区内还有历史、书法和文学价值极高的石刻碑铭等。它是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有极大旅游开发价值。本文以鹤壁大伾山风景区为例来探讨旅游开发与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关系。大伾山景区旅游开发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旅游收入大幅度提高,旅游环境不断改善。但也对文化遗产造成一定的破环,古建筑保护不力,假冒遗产扰乱秩序,专业人才严重缺乏。对旅游开发与文化遗产保护之间在本案例中表现出来的问题,笔者提出了吸引人才加强对遗产的保护、通过多渠道聚集资金等有针对性的建议。对待文化遗产,旅游开发要始终坚持“保护第一”的原则,在正确认识文化遗产资源特殊性和当前中国国情的前提下,通过完善文化遗产保护法制建设,健全决策机制,建立监督体系,合理分配保护资金,开展全民遗产教育等手段来协调好两者之间的关系,使旅游发展和遗产保护都走上正确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