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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民主选举是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发展的关键环节,也是体现农民当家做主的最优制度模式。我国的民主制度建设起步相对较晚,尽管如此,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和人民的不断探索和努力尝试下,我国的基层民主建设还是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创造出了许多充满智慧并具有实际运用价值的选举模式,如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候选人竞选演说、秘密写票、公开唱票等,通过这些行之有效的选举方式促使农民的民主意识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同时也为农村选出了许多优秀的村干部,促进了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但新生事物总会遇到许多新的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村委会选举中出现了大量的贿选现象,贿选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影响到了农村社会的稳定,致使农村治理紊乱,严重阻碍了农村民主政治的进程。因此,治理贿选成为党和国家十分关切的问题。但若要治病,必先究其病因,才能对症下药,治理贿选同样如此。贿选现象的产生有着深刻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根源,本文以内蒙古赤峰地区的村干部贿选为研究对象,分别从“村民民主意识淡薄”、“选举程序失范”、“村务公开缺乏深度和广度”、“相关法律不健全”、“宗派势力对选举的干扰”五部分找其“病因”,然后从法律制度、选举制度、村务公开制度、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几个方面提出对治理贿选的对策和建议,希望对赤峰等地区治理贿选起到一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