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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置换是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重要的土地置换模式,是最有效的解决建设用地和耕地紧张矛盾的措施之一。尤其是2004年中央政府发布最严格的土地管理以及耕地平衡制度以来,城镇建设用地的指标受到了严格的限制,开始与农村宅基地建立了关联关系,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然而由于宅基地置换的相关规定还不够完善,致使一些投机分子从中牟取大量利益,甚至有些地方政府在置换中并没有起到服务型政府的作用,反倒是充当了利益集团与民争利,极大地违背了公平正义的价值精神,严重损害了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因此,宅基地置换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它的积极影响性,中央政府想用宅基地置换推动农村社会转型和城市化建设的良好愿望遭受了很大的打击。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民主与法治是社会主要发展的目标,它要求每一种制度都应当植入优良的民主法治的基因,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民主法治的现代化国家。因此,本文主要是以民主与法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并通过引入社会契约论的理论知识构建服务型政府,同时通过公平正义理念的树立,使民主与法治的优良基因能植入宅基地置换制度,从而真正体现民主与法治的精神,从根本上保障人民的权益。本文研究主要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分析交代宅基地置换过程中出现的相关概念和基本理论,为下文提供一个研究平台;第二部分,分析当前的宅基地置换中对失地农民权益的保障现状,以及在置换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第三部分,分析产生该问题的原因;第四部分,主要是基于上面的论述寻求宅基地置换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根本对策建议,以期能真正使宅基地置换中充分体现民主与法治的精神,从而达致保障人民的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