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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于1896年提出了“风险社会”理论,指出人类在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人为制造、不可预测的伴生风险越来越频繁,这些风险对人类生活的自然基础构成威胁和破坏。在当今全球化的背景下,随着人类活动频率的增多、活动范围的扩大,社会风险的爆发愈发频繁、突出。媒体成为民众了解风险、认识风险、规避风险的主要渠道之一,如今每个人都是自媒体、信息源,导致风险的传播速度更快、传播范围更广、危害性和影响力更强。在危机传播过程中,这不仅是风险本身的传播,如未及时发布信息、加强信息沟通、引导舆论走向,还会促使民众产生恐慌、质疑等负面情绪,从而滋生舆论风险,这比风险本身造成的影响和危害更加严重。按照以往的经验,可以看出媒介的危机传播对于规避社会风险产生着积极的影响。2009年湖南桃源县开通的“桃源网”,成为中国最早的政务微博,之后各类政务微博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并得以迅速发展,在向深化互动、提升服务方向转变的同时,也积极参与到风险事件的危机传播中。政务微博在风险事件中发挥着信息公开与传播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网络舆论的产生和走向,政务微博应该充分利用自身特点和功能,在做好信息传播的同时扮演好“社会稳定器”的角色。2015年8月12日23时34分6秒,位于天津滨海新区塘沽开发区的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爆炸导致165人遇难、8人失踪、798人受伤,并造成68.66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这就是天津“8.12”事故。天津“8.12”事故具有不确定性、人为性、双重性等特征,对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属于典型的风险事件。天津“8.12”事故中政务微博的信息传播和舆论传播表现出众,不仅仅是传统舆论场域的补充与推动信息流动的助剂,其以首发性、活跃性、创作性成为了链接事故现场与公民身份的主流舆论平台。自8月12日晚23:26微博发布第一条消息起,微博以信息传播的方式建构与组成了主要的事件信息的场域,这是以往风险事故都未出现的现象。公安部消防局官方微博“中国消防”和天津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天津”在事故3小时内及时发布、传播事故消息,成为最早报道该事故的政务微博,其在信息传播和舆论传播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也暴露出信息发布不及时、缺乏有效互动等问题。本文从风险社会的视角出发,将公安部消防局官方微博“中国消防”和天津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天津”在天津“8.12”爆炸事故后的微博消息作为样本,通过对其基本特征、消息内容、转发评论数进行收集、整理、分析,总结政务微博在危机传播中的总结性规律和普遍性问题,并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进一步为政务微博更好地发挥危机传播作用提供意见和建议,意图为新媒体在风险事件中的危机传播提供借鉴和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