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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不断向西方学习,从学习西方的器物技术到学习西方的思想制度,西方的思想制度理论与传统中国的思想制度理论之间的调适构成了近代中国的一大特色。晚清时期自太平天国运动之后,绅权力量壮大,地方督抚权力坐大,中央权力式微。为挽救清王朝的统治,同时寻求一种制约地方督抚权力的方式,清王朝借鉴西方的地方自治制度兴起了地方自治运动。晚清时期实行预备立宪,而地方自治作为宪政的基础,被赋予了宪政的价值内核。西方地方自治制度传入中国被清王朝作为挽救统治的工具,从理论认识到制度设计上都没有认识到地方自治的“权利”内核。而西方地方自治制度与传统的绅治模式相遇,传统绅士一方面暧昧地以拥护地方自治、倡办地方自治的方式来巩固自己在地方社会的权威,一方面又在不同形式上排斥着来自西方的地方自治制度。这也契合了近代中国向西方学习的过程,既没有“全盘西化”,也没有沿着传统的路子一直走下去。导致的一个结果是既没有学好西方的制度理论内核,同时又丢失了自己的传统。因而,使中国在近代社会向西方学习过程中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近代中国不断向西方学习,从学习西方的器物技术到学习西方的思想制度,西方的思想制度理论与传统中国的思想制度理论之间的调适构成了近代中国的一大特色。晚清时期自太平天国运动之后,绅权力量壮大,地方督抚权力坐大,中央权力式微。为挽救清王朝的统治,同时寻求一种制约地方督抚权力的方式,清王朝借鉴西方的地方自治制度兴起了地方自治运动。晚清时期实行预备立宪,而地方自治作为宪政的基础,被赋予了宪政的价值内核。西方地方自治制度传入中国被清王朝作为挽救统治的工具,从理论认识到制度设计上都没有认识到地方自治的“权利”内核。而西方地方自治制度与传统的绅治模式相遇,传统绅士一方面暧昧地以拥护地方自治、倡办地方自治的方式来巩固自己在地方社会的权威,另一方面又在不同形式上排斥着来自西方的地方自治制度。这也契合了近代中国向西方学习的过程,既没有“全盘西化”,也没有沿着传统的路子一直走下去。导致的一个结果是既没有学好西方的制度理论内核,同时又丢失了自己的传统。因而,使中国在近代社会向西方学习过程中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传统绅治作为中国式自治模式深深植根于传统社会中,绅士阶层在乡土基层社会依靠其政治特权和经济特权实现着地方社会的良好治理,形成了官——绅——民三者之间稳定的社会关系。传统绅治自明代形成延续到晚清时期,随着近代中国向西方文明的学习的深入,西方地方自治制度传入中国,传统绅治与来自于西方的地方自治制度开展了一场激烈的博弈较量。西方地方自治植根于民主自由的商品经济氛围之中,在与传统绅治相遭遇时,地方自治的“权利”内核与传统绅治中绅权的“权力”的扩张性产生竞争与冲突。传统绅治与西方地方自治竞争与冲突过程中,一方面是传统绅治使西方地方自治在传入中国时“权利”内核受损害,另一方面是西方地方自治对传统绅治的损害使绅士阶层走向民众的对立面。传统绅治与西方地方自治植根于中西两个不同的文化环境之中,处于两个不同文明背景下的社会治理模式存在某种惊人的相似,如其自治的独立性、“权利”属性、“权力”属性;而同时,其又有截然不同的一面,如组织形式不同、法律保障不同、文化背景不同,而正是这些异同使两者在近代中国宪政运动中产生激烈的冲突与竞争。两者之间的博弈过程最后,是两者在某种程度上的融合,传统绅治与地方自治的融合结果产生了晚清被“异化”的自治,既不属于中国的传统绅治模式,也不属于西方地方自治模式。这种“畸形的产儿”是中西文明碰撞博弈之后产生的结果,也是传统文化与外来文化进行调适的结果。传统绅治与西方地方自治在近代宪政运动中的竞争、冲突、融合这一过程,正是传统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在近代中国博弈的过程。在向西方学习过程中,要注意移植内容与本土内容的承接性,要注重本土文化资源,不能一味的采取“拿来主义”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