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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共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直以来都是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内容。与传统的以道德制约权力、以法律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不同,罗伯特·达尔从社会角度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了以社会制约权力思想。达尔社会制约权力思想的产生有着深刻的背景。从时代背景来看,20世纪以来西方的主权在民理论以及自由、平等、民主的核心价值遭到越来越多的质疑和批判。经济危机的爆发,使得政府在社会和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由此带来了政府行政权力的肆意扩张。从现实条件而言,美国有着良好的市民社会基础和蓬勃发展的利益集团。从理论渊源来看,孟德斯鸠对中间力量的看重、卢梭对人民主权的论述以及托克维尔对社会制衡思想的青睐,都成为达尔社会制约权力思想的重要理论来源。基于以上多种原因,达尔提出要实现对公共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即实现多重少数人的统治,必须从社会角度入手,包括建立多元民主社会、多重独立的社会组织以及多头政体。达尔社会制约权力思想将一元化的权力观转变为多元化的权力观,丰富了传统民主理论,发展了权力制约思想。不仅有利于提升公民的民主权力意识,也拓展了公民社会自由的空间,从而保障了民主制度的有效运转。然而,达尔的社会制约权力思想忽视了社会制约的先决条件,也忽略了社会组织自主性的限度。同时,社会制约权力的实现方式大都是批评、建议等,相对比较温和,不具强制性,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社会制约权力的效果。尽管达尔社会制约权力思想存在一定的缺陷,但其思想的正当性和价值性却是不容忽视的。社会制约权力思想为后发展中国家的民主建设提供了诸多有益的启示和路径。一方面,有助于调和政府与社会的对抗关系,社会对政府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并不是要挑战政府的权威,削弱政府的能力,而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另一方面,有利于增强社会自治的基础与能力,培养积极的公民的精神、鼓励社会组织的发展、提升社会自治的能力。如此才能最终形成协商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让社会成为民主建设的积极力量。